近日,云南省体育局印发了《云南省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并发出通知(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各州(市)教育体育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遵照执行。省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邢晋同志对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答疑:
一、文件制定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为加强和规范我省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明确相关部门职能职责,保障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安全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章,以及《体育总局关于做好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体政规字【2023】2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办法》共四章二十九条,分为总则、许可实施、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监管、和附则。
三、文件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范围按照体育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公布的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目录(第一批)(以下简称“目录”)执行。其中,由体育行政部门及其事业单位、单项体育协会主办、承办的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不属于本目录范围。在云南省区域内举办“目录”范围内的体育赛事活动,其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四、文件制定的特点是什么?
《办法》制定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坚持紧贴实际,聚焦核心风险。《办法》紧密围绕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特性,针对性关注赛事组织中的人员保障、器材设施安全等关键实际问题,直面这类赛事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相关要求贴合赛事举办的实际场景与风险防控需求,避免脱离实际的泛化规定。(二)坚持完善细化,明确管理链条。《办法》构建了较为清晰的管理逻辑,明确了赛事活动从组织筹备到过程监管、应急处置等环节的相关要求,涉及逐级上报、监督责任、整改反馈等具体流程,对管理责任主体、操作规范等进行了细化,弥补了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漏洞,让管理有章可循。(三)权责清晰,强化主体责任。《办法》明确了赛事举办方、体育行政部门等相关主体的责任,既强调举办方在器材设施、人员保障等方面的直接责任,也明确了监管部门的受理、监督、整改督促等职责,避免责任模糊、推诿扯皮,形成“谁审批、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 的责任闭环,确保各项管理要求有人落实、有人监管。
云南省体育局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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