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第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348号代表建议的办理答复
发布时间:2026-08-13 来源:云南省体育局政策法规宣传处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云南省山地徒步旅游活动快速发展的建议》(第0348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体育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认真研究建议内容,迅速与协办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对接,我们认为该建议深刻把握了我省体旅融合发展的新趋势,与当前省委、省政府关于打造“高原训练胜地、户外运动天堂、四季赛事乐园”、建设“旅居云南”品牌的战略部署高度契合。针对建议内容,我们结合职能分工,对全省山地徒步资源禀赋、现有步道建设情况及户外监管体系进行了全面梳理。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推动云南山地徒步旅游活动快速发展,并以此促进体育旅游产业升级、助力文旅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我们经研究认为该建议与当前我省推进文体旅产业转型升级、建设世界一流户外运动目的地的方向高度契合。云南拥有得天独厚的自然山水资源、底蕴深厚的历史文化步道和日趋完善的体育基础设施,为山地徒步旅游与体育产业的深度融合提供了广阔空间和坚实基础,针对建议中提到的景洪基诺山雨林徒步、丽江玉龙雪山及迪庆新线路等典型案例,我们认为规范引导并大力发展山地徒步产业,对于拉动沿线乡村经济、促进民族团结、推广科学健身等具有显著的乘数效应。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结合职能分工及省文化和旅游厅协办意见,现对您提出的三条具体建议答复如下。建议均已在我省“十五五”体育发展规划中统筹体现,我们将严格对照规划任务要求,力争在2027年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一是关于科学规划徒步路线,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统筹体育设施规划,配合文旅部门打造全省旅游线路推广体系。目前全省建成步道、登山道等各类健身步道11278公里,推出181座山峰登山线路。我省“十五五”体育发展规划已将完善户外运动配套设施、推进步道登山道等山地户外运动场地设施建设纳入重点任务,我们将对照规划要求,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提升设施建设水平。以国家步道标准为牵引,综合考虑全民健身与旅游体验需求,重点围绕南方丝绸之路、茶马古道、徐霞客游线等文化步道,结合三江并流、热带雨林等自然景观核心区外围,推出一批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山地徒步精品路线。鼓励在全民健身步道、体育公园等项目中,合理布局观景平台、自驾车旅居车营地、应急救援点等体育旅游设施,提升山地徒步旅游的可达性与安全性。

二是关于健全管理制度体系,强化多部门协同监管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加快构建跨部门安全监管合力。迪庆州教育体育局、迪庆州文化和旅游局已联合发布《迪庆藏族自治州登山、徒步活动安全与行为守则(试行)》,强化执法与应急联动。按照我省“十五五”体育发展规划关于建立健全户外运动安全救援体系、加强高危险性户外运动管理服务的要求,针对非法组织高风险徒步、擅自进入未开发区域等乱象,省体育局将和文旅、林草、应急等部门一同加强对徒步旅游活动的联合监管。用好云南“大香格里拉”户外运动救援训练中心,进一步助推各方资源深度融合,为云南户外运动发展建设提供坚实的安全防控基础,同时加大各级山地救援队伍布点力度,配备专业搜救装备,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响应预案。

三是关于推动产业融合发展,提升综合服务能力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培育体育融合新业态,优化智慧化服务保障。我省“十五五”体育发展规划将构建多元业态融合共生的体育产业生态作为重要方向。我们将以此为引领,鼓励各地依托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徒步与民族文化体验、生物多样性科考、康养度假等融合业态,支持培育一批规范运作的本土户外俱乐部,开发专业化、特色化徒步产品。积极推动户外运动服务与智慧旅游平台互联互通,依托“两步路”云南专区平台,整合发布徒步线路轨迹、气象预警、救援呼叫等全方位数据服务。指导云南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等行业组织强化行业自律,开展从业人员资质评定。

 

云南省体育局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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