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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恶势力有多恶?云南这3个案例神似黑帮电影 ​
发布时间:2019-04-16 17:42 作者:云南台 张乎 编辑来源:新华网 阅读:

黑恶势力在你眼中是怎样的存在?近日,云南省公安厅通报3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玉溪市纪委监委也通报13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问题,这些案例将告诉你黑帮电影真不是光凭想象拍出来的

案例1

多次跨境绑架拘禁我国公民 德宏州打掉一黑社会性质组织

2017年8月29日,缅甸向瑞丽边防检查站移交两名受伤的中国籍男子韦某某和黄某某,其中韦某某因伤势严重当日死亡。随后,瑞丽市公安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成功打掉了以陈某、李某为首的跨境绑架拘禁黑社会性质组织,抓获犯罪嫌疑人10人,刑拘10人,逮捕10人,破获刑事案件11起。

经查,该涉黑团伙以陈某、李某为首,吴某某等人为骨干,梁某等人为成员,共有犯罪成员10人,自2017年8月以来,曾模式化、流程化多次实施犯罪活动。该组织主要由陈某负责管理指挥,通过在网络上发布“无手续、无抵押、低利息贷款,免费旅游,高薪务工”等虚假消息,诱骗中国公民到我省边境,组织其偷渡出境至境外赌场参赌。随后通过故意制造赌债,再以偿还赌债或高额车旅费为由,将我国公民非法绑架关押,采取殴打、虐待、侮辱等手段,强迫被害人打电话给自己的亲友勒索赎金,非法获取巨额经济利益。造成了1人死亡、1人重伤、多人失去人身自由的严重后果,严重侵害中国公民的人身与财产权益,对相关区域内的社会生活、经济秩序造成了危害,对国家的边境安全产生了威胁。

目前,该案已依法开庭审理。

 

案例2

大理州打掉一涉黑团伙 抓获犯罪嫌疑人75人

2018年1月15日,大理州公安局组织州局和弥渡、祥云等10个县公安局民警,成功打掉以邓某勇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75人,破获刑事案件149起,缴获管制刀具49把,钢管、棍棒10根,仿真枪支2支,爆炸装置1个,赌博游戏机123台及大量物证、书证,扣押涉案车辆15辆,扣押冻结涉案资金390余万元,查封涉案房产 5 套(价值2000余万元)。

经查,该犯罪组织持续时间长、人数众多、组织层级清楚、骨干成员稳定、内部管理严格、社会关系复杂,以公司为掩护,按照公司管理模式有组织地实施犯罪活动,以商养黑,以黑护商。自2011年以来,邓某勇、翁某才纠集唐某能、杨某磊等人,采用暴力和“软暴力”等方式,垄断大理市金港片区娱乐行业场所,以KTV、慢摇吧、游戏厅等娱乐场所为据点,通过实施组织妇女卖淫、开设赌场、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高利放贷等违法犯罪行为,大肆敛财,牟取巨额非法利益,严重影响当地社会、经济、生活秩序。

目前,该案已依法开庭审理。

 

案例3

侵害100余名群众 昭通市成功打掉一涉黑团伙

2017年3月7日,网民向巧家县公安局举报“张三”等人涉嫌黑恶势力线索,昭通市公安局立即成立“3·07”专案组立案侦查,经过半年的线索核查和秘密侦查,成功打掉以张某勇为首的涉黑团伙,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06人,缴获作案工具钢管25根、刀具16把、棍棒2根、对讲机4部,扣押涉案车辆9辆(价值200余万元),查封涉案房产2套、餐馆1个(价值200余万元)。

经查,该团伙主要通过宣扬暴力吸收发展成员,组织呈金字塔式,分为“四级”,结构稳定、层级分明,有明确“规矩、要求”和任务分工,管理完善,具有明显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特征。2012年以来,该团伙在云南巧家、四川宁南等采取打砸、恐吓、威胁等手段,非法控制赌场、卖淫场所等非法行业,疯狂实施开设赌场、高利放贷、组织卖淫、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攫取大量非法经济利益。造成经济损失300余万元,100余名群众被侵害,1人死亡、1人重伤、11人轻伤、20多人被强奸的后果,严重破坏了多地社会、经济秩序。

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近日,玉溪市纪委监委将13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1、澄江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力及相关党员干部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问题。

2012年至2018年间,以尹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在澄江县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开设赌场、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枪支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秩序。澄江县政法机关履职不力,有案不立、查而不严、立而不处。澄江县委、县人民政府、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凤麓街道党工委、凤麓街道办事处等6个单位分别受到检查问责;县委原常委、县委政法委原书记马浩等18人分别被立案审查,县公安局原副局长杨礼平被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2、澄江县人大常委会原主任王亚波涉嫌滥用职权,说情干预,充当恶势力犯罪团伙“保护伞”问题。

2018年4月,王亚波利用担任澄江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的职务便利,在澄江县公安局承办以董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寻衅滋事案件中,向相关领导说情打招呼,严重干扰办案。王亚波被立案审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3、新平县履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职责不力及相关党员干部充当恶势力犯罪集团“保护伞”问题。

2016年5月至2018年3月,玉溪市文化和广播电视局原主任科员曹仕祥指使恶势力犯罪集团采取暴力方式,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生产经营设施,涉嫌寻衅滋事和破坏生产经营犯罪。曹仕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取消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新平县政法机关在处理以曹仕祥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违法犯罪案件中有警不处、有案不立、有案不查、拖延处理,新平县公安局党委受到检查和通报问责,新平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巨立中等4人被立案查处,县公安局和漠沙镇派出所相关人员受到问责处理。

 

4、玉溪市红塔区城市综合管理局科员吴波、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民警张勋充当恶势力团伙“保护伞”问题。

2017年,吴波接受某恶势力团伙成员薛某查询他人信息的请托,向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民警张勋寻求帮助。张勋违规使用公安信息网查询并将他人信息提供给吴波,致使该恶势力团伙利用非法获取的信息实施敲诈勒索犯罪活动。吴波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张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红塔山派出所民警黄林充当恶势力团伙“保护伞”问题。

2017年2月,黄林明知以张某某、李某等人为首的恶势力团伙利用经营某酒店足浴中心组织卖淫活动,仍以妻子名义投资该酒店并参与分红,且为该恶势力团伙成员打听案情、分析案情、干扰办案,教授李某等人串供、作虚假供述,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黄林受到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6、玉溪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治安大队原大队长刘建勋充当恶势力团伙“保护伞”问题。

2016年7月,以华某某、柳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因经营某足浴城涉嫌组织卖淫活动被公安机关查获。刘建勋在华某某被羁押期间,召集柳某等人共同协商通过支付华某某补偿费的方式,达到华某某不向司法机关供述柳某涉嫌共同犯罪问题,帮助柳某逃避刑事处罚。刘建勋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7、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春和派出所原副所长罗学千充当恶势力团伙“保护伞”问题。

2017年2月至10月,罗学千在负责查禁张某某、李某、陈某某等恶势力团伙组织卖淫活动期间,严重失职渎职,致使张某某、李某、陈某某等人相互串供,出具虚假证明,未向某公安机关移送涉及陈某某的相关案件材料,致使陈某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未受到法律追究。罗学千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8、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黄营村党总支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宁党国涉黑问题。

2016年5月,宁党国违反国家法律参与向江川区大街街道上头营社区居民高利放贷,伙同某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实施非法暴力讨债,涉嫌非法拘禁犯罪,并收受该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送给的钱物。宁党国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9、通海县河西镇甸心村委会原主任周正伟“村霸”及涉恶问题。

2012年至2018年,周正伟利用担任河西镇甸心村委会主任、土地信息员职务便利,非法占用集体土地建盖住房,且在行政执法机关下达处罚决定书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后,拒不纠正违法行为,仍长期侵占集体资产,在群众中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周正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责令其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10、华宁县宁州街道铁埂小学教师杨忠兴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问题。

2016年6月至2018年8月,杨忠兴伙同张某某、张某以成立某商贸公司为幌子,实施非法高利放贷、转贷等违法犯罪行为,且涉嫌采取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暴力手段进行讨债。杨忠兴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11、新平县水塘镇大口村委会原主任紫保发“村霸”及涉恶问题。

2016年10月至2018年7月,紫保发在担任新平县水塘镇大口村委会主任期间,存在长期无故扣押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押金、代领并长期未归还蔗农售卖甘蔗款、占用困难户临时救济款、截留并非法占有集体资金,且教唆他人作虚假陈述、对抗组织调查,阻挠、干扰案件查处。紫保发被责令辞去村委会主任和水塘镇第五届人大代表职务,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12、元江县人民检察院科员汪卫才充当恶势力团伙“保护伞”问题。

2017年底至2018年4月,汪卫才接受杨某某、何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请托,为该恶势力犯罪团伙出谋划策,干扰基层政权,操纵基层选举,帮助杨某某、何某某当选为澧江街道南洒村委会旧寨组组长、副组长。此外,其还插手基层公共事务,以介绍律师诉讼代理为名收取律师费,强迫群众变更租地合同。汪卫才受到撤职的政务处分。

 

13、易门县原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万开华和浦贝管理所原所长孙卫华充当恶势力团伙“保护伞”问题。

2013年5月至2017年12月,万开华、孙卫华不履职不作为,明知以董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在浦贝乡白泥洞盗采瓷土不制止、不报告,将巡查信息提供给该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致使白泥洞瓷土长期被该恶势力犯罪团伙非法盗采。万开华、孙卫华已被立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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