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第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76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6-26 12:57:04 来源:局政策法规宣传处          

 

 

尊敬的彭鉴代表(楚雄州代表团):

楚雄州代表团和您所提出的《关于支持永仁县体育公园建设的建议》交由省体育局主办,我局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局党组安排业务处室于2025年1月、4月先后两次赴楚雄对当地全民健身运动情况开展实地调研,落实楚雄州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等情况。在了解重点建议涉及项目基本情况、推进工作的基础上,协商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形成初步落实建议的工作措施。现答复如下。

一、“十四五”云南全民健身事业取得长足发展

近年来,省体育局积极组织实施“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重点支持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体育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有效推进了全省体育基础设施填空白、补短板工作,全省县、乡、村三级体育设施覆盖率分别提升至93%、100%、100%,全省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85平方米。全省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不断壮大,每千人社会体育指导员数已达3.02名。社会体育志愿服务长效机制初步建立,体育社会组织引领大众科学健身,群众体育组织网络建设不断强化。随着“七彩云南格兰芬多国际自行车节”“七彩云南全民健身运动会”等群众性品牌赛事影响力和周边辐射力不断提升,我省群众性体育活动蓬勃开展,体现我省民族特色、区位优势、覆盖各类人群的品牌活动(赛事)达数百场次,助力社区、村寨等基层体育健身活动发展。随着体育产品质量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大众体育的热情也在持续增长,体育服务大众健康的能力和效果正在显现。

二、我省全民健身工作存在的短板和下一步的努力方向

2021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21〕61号,以下简称61号文件),对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提出了全方位、多角度的中长期要求,是落实乡村振兴、体育强国、全民健身等国家战略的重要举措。对照61号文件的要求,云南省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上还有较大的差距,在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发展中仍存在困难和问题。一是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差距较大,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及开放步伐有待进一步加快。总体来看,我省全民健身设施、场地从总量到种类、档次还不能适应广大群众健身需求。一方面,由于经济基础等原因,我省体育场地设施布局不完善,历史欠账多,虽经过多年的努力追赶,目前,仍未能完成县级、自然村基本公共体育设施“全覆盖”。对照61号文件要求,各地普遍缺乏综合性较强、质量档次较高的群体健身设施,特别是冰雪、民族体育和社区化的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还有差距,体育基础设施补短板、填空白工作尚未完成。二是全民健身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还有较大差距。2021年以来,体育系统在体育赛事活动开展中,老年人等群体健身参与活动的门槛相应提高,边境一线体育公共服务较难保障,基层体育系统在服务的水平和能力方面还有欠缺。按照61号文件的要求,更高水平的公共服务要满足更多的社会资源共享,由于安全措施、经费补贴和组织管理不到位等因素,包括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内的公共体育场(馆)及设施对外开放的工作仍较为艰巨,一些学校的体育场馆在节假日完全关闭,甚至对学生也不开放,完全不向社会大众开放。三是社会力量参与难度大。体育场馆的运营一直是全国体育系统面临的难题,社会力量参与难度大、门槛各有高低,且需要满足低免开放相关要求,场馆运营营利性较差。全省各地公共体育场馆在国有资产管理改革过程中的做法不同,部分体育场馆划转归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实行区域内国有资产的统一管理、运营,管理权限不在体育部门,无法申领国家各类面向公共体育场馆的开放补助资金。各地对体育场馆、健身会所等经营主体缺乏税费、水电等政策优惠,或有政策优惠,但难以落地。

下一步,全省体育系统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61号文件和国家《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提升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文件精神,构建云南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一是因地制宜,做好云南全民健身政策设计。分析云南体育的优劣势和独特性,将全民健身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创新能够适应和满足群众需求的全民健身工作做法,积极倡导主动健康文化。一方面,作为公共服务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体育公共服务要“立足于有”,后而“提升为优”,继续致力于实现县、乡、村体育设施覆盖和提升,填补公共体育设施短板和空白。落实“十四五”时期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全面推进“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以全方位多层次的全民健身活动为公共服务体系提质增效。转变重建轻管、求大求全、撒胡椒面等理念,强化公共体育设施开放管理和服务工作,开源节流、提质增效。国家《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提升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提出,“十四五”期间,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乡镇(街道)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项目。引导支持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公共体育场、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健身步道、多功能运动场、群众滑冰场、足篮排笼式球类运动场、室外健身器材等健身设施建设,大力建设群众身边的各类健身步道,开展群众滑冰场建设试点工作,完善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机制。另一方面,保持优势和特质,在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寻求均衡发展、差异突破。以抓好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为契机,持续推进体育与健康深度融合,加快健康云南建设,打造试点地区和单位,常态化监测全省国民体质状况、群众经常参加体育锻炼情况。进一步加强全民健身信息化、智慧化建设,实现全民健身信息公开、体育场馆预定、科学健身指导人员管理、国民体质测定服务、健身活动赛事发布等信息一体化管理。二是用好政策、不等不靠,履行云南全民健身事业发展体育职责。以“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大体育”格局为支撑,把各项国家战略做精做细,实现我省体育工作的融合发展。以持续实施“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为切入点,强化部门协作意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共同推动事业发展。继续落实各级政府“三纳入”,按照《云南省全民健身条例》规定,切实履行政府提供体育公共服务的责任,逐步加大政府对全民健身经费投入,将体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省体育局与省发展改革委密切配合,制定好《云南省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将各项国家战略落实为有力的云南政策和措施,体现对民族、边境等地区的政策性倾斜。多方整合资源,在充分争取各级财政的积极支持下,制定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鼓励性措施。抓住特色、重点不放,持续打造云南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基地,带动活动赛会举办、人才队伍培养、项目文化传承等工作,开展民族民间传统体育活动和以家庭为单位的社区运动会,打造一批民族传统体育特色乡镇、村寨,助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三是围绕沿边跨境,构建云南与周边国家体育发展命运共同体。以8个沿边州(市)、25个边境县(市、区)、110个沿边乡镇(街道)、878个行政村(社区)和19个沿边农场为重点,分步实施,保障覆盖9424个自然村,统筹推进235.6万人口的体育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通过建设我省边境地区跨境体育基础设施,打造“国门”运动场所,打造专属“云南跨境体育”文化符号,为我省民族团结示范、边疆稳边固边打好重要基础。举办跨境体育赛事活动和跨境民族体育发展合作论坛,构建云南自有品牌赛事,开放云南与周边邻国沟通交流窗口,促进我省与周边邻国民心相通。

三、永仁县全民健身和建议中永仁县体育公园建设项目建议的基本情况

永仁县体育公园情况:项目位于永定镇东盛路,项目规划占地面积150000平方米。其中绿地面积15000平方米;水体面积12000平方米;健身设施用地110000平方米;目前有公共体育场一座(400米,8条跑道及单侧看台),县级全民健身中心一座(乒乓球厅有8张桌子,羽毛球厅4块场地,气排球厅有6块场地,健身房一间),室外灯光篮球场六块,五人制足球场两块(连片),健身路径两条。是永仁县举办体育赛事场馆相对集中的地方,周边还有三个停车区、三个生态厕所、两个健身广场等。体育公园在现有的基础上进行项目提升改造,并配套一些既能满足成人锻炼、休闲,又能满足儿童游乐的运动休闲公园的设施。建设内容:1.新建多功能运动场一栋1600平方米(含10块气排球场和羽毛球场);2.新建健身步道约5km,宽2.5米;3.室外灯光篮球场提升改造5000平方米,(含排球场改造);4.室外健身场地改造;5.儿童娱乐场所场地改造及设施设备采购安装,建设面积约2000平方米,(秋千、滑梯、平衡木、攀爬类设施、浅水池、沙坑等);6.场馆周边的绿化及附属工程建设等。现申请对原体育中心进行提升改造为体育公园。

四、加强永仁县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思路和支持建设项目的工作打算

一是积极支持楚雄州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2021年,省政府陆续印发了《云南省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若干措施》《云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等支持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重要文件。省体育局、省发展改革委先后制定了《“十四五”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整体解决方案》《云南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填空白工作方案(2021—2025年)》《关于建设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库的通知》等配套政策。202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2023年,国家五部门办公厅印发《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提升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大力推进包括楚雄州在内的全省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是各级体育、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的共识。

二是科学论证、认真梳理各地全民健身设施短板。省体育局在开展全省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统计工作中显示,永仁县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的基本情况统计显示:永仁县人口9.5万人,体育场地面积达27.6万平方米,包括体育场1个,体育馆1个、全民健身中心1个、田径场地8个、足球场地19个,篮球场地396个,健身步道1条,人均体育场地面积2.91平方米,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目前不属于我省“五个一”空白县。公共体育场馆建设应本着补短板、填空白,循序渐进、逐步完善等原则实施。

三是科学严谨、认真细致开展项目规划等前期工作。省体育局、省发展改革委将严格落实《云南省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发展群众体育若干措施》《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指导楚雄州进一步完善该项目的规划等前期工作,按照人口规模、地方财力、使用效率等要素,科学编制各项目建设规划。如按照国家《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体育馆的建设规模应按照人口规模和比赛要求确立(依照人口规模分为五级,即200万以上、100万—200万、50万—100万、20万—50万、20万以下人口),永仁县人口规模小于20万,体育公园项目建设有严格的规模上限,建议缩减永仁县体育公园项目规模,适当控制项目成本。

四是因地制宜、实事求是支持项目建设。永仁县县级财力薄弱,大型综合性体育设施建设较为依赖上级财政转移支付。在省体育局、省发展改革委认真把控工程项目规模、使用效益、后续运维等基础上,在项目前期工作完毕、项目立项后,再论证财政支持可行性。省体育局、省发展改革委将在各项目立项后,将其积极纳入省级全民健身项目库,依托“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等支持项目建设,并积极争取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项目资金支持。

感谢彭鉴代表对我省全民健身事业的关注支持和积极建议。上述答复是否详实,请彭鉴代表给予匡正。我们将在工作中及时听取您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完善工作措施,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全民健身需求再做努力。

云南省体育局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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