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50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6-24 10:38:57 来源:局政策法规宣传处          

 

金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体育竞赛和体育活动劳务费政策文件的提案》(第13030501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体育局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认真落实“五级责任制”,分管领导召集主办处室、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专题研究提案答复工作,经与委员沟通,在答复前达成共识。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体育赛事活动缺乏相关劳务费执行标准的问题,我们经研究认为所反映的问题符合我省体育赛事活动现状。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关于出台体育竞赛和体育活动劳务费政策文件,规范相关劳务标准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体育赛事活动劳务费按照各地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关于劳务费的相关规定执行,遵守《云南省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云南省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要求,依法合规支出体育赛事活动的劳务费。后续,我们将积极与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沟通研究规范体育竞赛活动裁判等劳务费执行标准相关事宜。

 

云南省体育局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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