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
体育事业专项资金转移支付绩效自评报告
(区域整体自评)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省内资金安排、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3〕194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4〕93号),财政部下达我省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9,480.00万元。结合我省实际情况,云南省财政厅通过《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的通知》(云财教〔2023〕276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的通知》(云财教〔2024〕181号)下达了省级及各州市专项资金9,480.00万元,项目资金下达具体实施单位。资金分解情况具体为:
1.支持群众体育经费8,025.00元,其中:全民健身体育场地建设905.00万元,全民健身赛事活动598.00万元,培育基层体育组织及人才经费80.00万元,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工程4,460.00万元,全民健身活动示范工程1,131.00万元,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及培训130.00万元,全民健身科研与检测项目721.00万元。
2.支持青少年体育赛事与活动经费1,455.00万元,其中:开展“奔跑吧·少年”活动安排资金255.00万元,青训中心建设经费100.00万元,国家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建设经费250.00万元,全国青少年体育赛事经费150.00万元,全国青少年阳光体育大会经费200.00万元,2024“七彩云南·奥运之星”训练夏令营活动经费300.00万元,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青少年“三大球”运动会经费200.00万元。
(二)绩效目标情况
1.绩效目标分解情况
根据资金分配情况,同步分解绩效目标并随资金一同及时下达至省级单位及各州市,并要求下达各州市的绩效目标要随同项目层层分解下达,明确到各项目单位,作为对项目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的依据。
2.绩效总体目标
建好用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举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及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国民体质测定,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培育基层体育组织及人才,进一步丰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开展“奔跑吧·少年”主题健身活动和七彩阳光少年体育嘉年华,培养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开展青少年运动技能普及和体育赛事活动,组队参加全国第一届青少年三大球运动会,资助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依托体校建立青训中心,进一步推动全省青少年体育事业发展。
3.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支持场地设施数量 |
≥231个 |
支持赛事活动数量 |
≥734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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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赛事活动人次 |
≥591450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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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培训数量 |
≥35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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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后备力量培养单位数量 |
≥16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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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场地设施竣工验收合格率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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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赛事和活动任务完成及时率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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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群众体育可持续发展的影响程度 |
≥9分 |
对青少年体育可持续发展的影响程度 |
≥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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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2.5% |
二、综合评价结论
对照我省分解下达至各州市的区域绩效目标,云南省体育局作为地方体育主管部门,对各州市以及项目单位的绩效自评结果进行审核汇总,从项目资金、项目管理等方面对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体育事业专项资金进行综合评价。经自评,我省自评得分86.63分,自评等级良。
三、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
2024年财政部安排我省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预算9,480.00万元,省级财政已拨付各市、县(区)财政和相关部门专项资金9,480.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省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预算数9,480.00万元,执行数2,153.86万元,预算执行率22.72%。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省严格按照《财政部 体育总局关于印发〈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0〕69号)等文件要求,及时足额将预算资金和区域绩效目标表下达到各州市,明确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支付资金,未出现违规将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或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各级项目单位按照下达预算的科目和项目执行,专项资金纳入各级财政统一管理,按照国家和省相关经费管理规定,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各级项目单位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基本规范,支付依据和开支范围基本合规,基本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等问题。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严格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在细化下达预算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要求各级项目单位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云南省体育局将专项资金纳入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督促资金使用单位积极整改,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资金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建设并充分利用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配置智能化设施设备的小型体育公园、小型全民健身中心等,支持建设县级专项运动场和多功能运动场,支持国球进社区、进公园器材项目配建乒乓球桌器材、智能室外健身器材,推动全民健身基础设施的建设。
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10个全民健身主题活动,并根据总局统一部署,开展新年登高、行走大运河、毛泽东同志题词73周年等7大主题活动。积极开展社区运动会、三大球等群众赛事活动,积极备战第十五届运动会群众项目。组织参加全国妇女广场舞大赛、第十二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并举办及参加了第一届全国全民健身大赛篮球项目。开展冰雪运动推广普及活动,支持文山州三个边境县(麻栗坡、马关、富宁)举办中国(云南)•越南(河江)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交流赛,加强辐射中心建设,促进中外体育交流。培育地方赛事活动,开展地方篮球赛事。
开展万村女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活动、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方法,推动全民健身生活化。开展国民体质测定,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培育基层体育组织及人才,进一步丰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
开展青少年运动技能普及和体育赛事活动,开展了“奔跑吧·少年”儿童青少年主题健身活动、昆明市体校全国青少年U系列攀岩联赛(云南昆明站)、云南省第一届冬季运动会等青少年体育赛事。支持云南省昆明海埂体育训练基地、云南省体育工作大队、昆明市体育学校等6家单位组建6支队伍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青少年“三大球”运动会,安排昆明市体育学校参加全国青少年阳光体育大会,支持云南省昆明海埂体育训练基地组织开展2024“七彩云南·奥运之星”训练夏令营活动等。
培养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开展全国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活动状况调查,依托昆明市体育学校建立青训中心,资助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建设,培养优秀体育人才,夯实了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基础,推动了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可持续发展。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①支持场地设施数量≥231个,实际完成231个。
②支持赛事活动数量≥734场次,实际完成4576场次。
③参加赛事活动人次≥591450人次,实际完成1988604人次。
④完成人才培养培训数量≥350人,实际完成351人。
⑤资助后备力量培训单位数量≥16个,实际完成≥16个。
(2)质量指标
场地设施竣工验收合格率95%,实际完成≥95%。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竣工的场地设施均已验收合格。
(3)时效指标
赛事和活动任务完成及时率≥95%,实际完成95%。
2.社会效益指标
对群众体育可持续发展的影响程度≥9分,实际完成≥9分。对青少年体育可持续发展的影响程度≥9分,实际完成≥9分。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92.5%,实际完成≥92.5%。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我省2024年度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为22.72%,预算执行率较低,其主要原因一是云南省县级财政收支运行矛盾突出,部分县(市、区)没有按程序及时、全额下达补助资金。二是部分赛事活动项目于下半年启动,涉及跨年支付,部分场地设施项目已竣工但未完成验收,资金结转至2025年继续执行。
(二)采取的措施
1.针对资金拨付中存在的问题,云南省财政厅高度重视,为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印发了《关于做好科教文化领域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州(市)严格按照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管理规定,依法合规加快2024年度补助资金的支出进度,严禁挪用、挤占、截留各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
2.针对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云南省体育局要求相关业务处室深入分析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支出进度缓慢的原因,加强中央转移支付项目的指导、督促和监管,积极跟进未完成项目的进展情况,采用下发整改通知、定期调度、现场督导等方式,全力推动项目按要求完成并验收,采取切实管用措施加快补助资金的支付进度。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前瞻性管理。提前储备场地设施、赛事活动项目,确保资金下达后,按照“轻重缓急、多中选好、好中选优”的原则,从已成熟的项目中选取安排,促进项目预算执行和绩效提升。
二是组织开展2024年中央及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对此次绩效自评提出的问题进一步核实,及时反馈发现问题,下发整改通知要求整改。绩效自评和评价结果将作为2025年第二批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及2026年省级体彩公益金分配安排的重要依据。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督促资金使用单位认真整改自评发现的问题,确保资金绩效目标保质保量实现,并将本次自评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安排预算、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按照自评工作要求,将转移支付资金情况、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及自评结论等通过我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六、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中央和省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云南省体育局会同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按照“谁支出、谁自评”的原则,将2024年度安排的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项目纳入自评范围,涉及项目546个,资金总额9,480.00万元。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体经字〔2025〕67号)的要求,从预算执行率、资金管理情况、产出、效益、满意度等方面逐项分析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偏离的原因,制定下一步的整改措施,强化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