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体育局 云南省教育厅 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印发云南省第二届青少年(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13 09:38:00 来源:局竞赛管理和青少年体育处          


各州(市)教育体育局,省青少年体育训练中心:

现将《云南省第二届青少年(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云南省第二届青少年(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云南省体育局 云南省教育厅 共青团云南省委

2024年6月11日         


附件


云南省第二届青少年(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云南省第二届青少年(学生)运动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精神的具体举措,是推动新时代青少年和学校体育改革发展,增强青少年和学生体质,促进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重要措施。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竞赛时间:2024年7—8月

竞赛地点:红河州开远市

二、主办单位

云南省体育局 云南省教育厅 共青团云南省委

三、承办单位

红河州开远市人民政府

四、竞赛项目
田径、游泳、足球、篮球、排球、摔跤、自行车、铁人三项、

举重、武术(套路)、体操、网球、乒乓球、击剑、射击、射箭、皮划艇、啦啦操。

五、参赛单位
(一)各州(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县(市、区)。
(二)各州市在2022年云南省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组) 获得金牌总数排名第1至3名的州(市)另行增加3个参赛单位;4至8名另行增加各2个参赛单位。东道主不占州(市)参赛名额。以上最多共36个参赛单位。

(三)参加比赛的各单位,均需所在州(市)级教育体育局登记、备案,经主要领导签字、盖单位公章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比赛。

六、参加办法
(一)报项
各州(市)教育体育局汇总辖区内参赛单位参赛项目报项表(附件)并加盖公章,于2024年6月13日12:00前报省体育局。
电子邮箱地址:ynstyjjsc@163.com。
纸质版邮寄地址:昆明市盘龙区拓东路116号 云南省体育局 302室 竞赛管理和青少年体育处,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871—63166150。
(二)一名运动员只能报一个组别参赛,不允许同时报两个组别或跨项参赛。运动员获得决赛参赛资格后不得更换大项,参赛运动员注册、转换项目需在预赛报名前按省体育局相关规定提出申请并办理完毕。
(三)各单位参加比赛的运动员(队)人数须按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定确定,运动员通过各项目预赛获得决赛资格,完成省体育局门户网站公示方可参赛。
(四)各项目决赛时间原则安排在开、闭幕式期间进行。 如有少数项目出现特殊情况需提前决赛,主办单位将提前6 个月公布提前决赛项目的时间、地点和方案。
(五)代表团团部报名人数规定
1.代表团官员(包括团长、副团长、团部官员和运动队 官员)的总数按照不超过参赛运动员总数30%的比例确定, 其中只有1名运动员的代表团,只能报1名官员。团部官员的总数按照不超过开闭幕式期间参赛运动员总数10%的比例确定。不足1人的按四舍五入计算。每个代表团可报团长1人。运动员4人至50 人的,可报副团长1人;运动员51人至100人的,可报副团长2人;此后运动员每增加50人,可增报副团长1人。每个代表团最多可报5名副团长。同1名官员只能代表1个代表团报名。代表团超编官员数量另行确定,一切费用自理。
2.报名参加项目少于3个项目(含3个)、参赛运动员总人数少于20人的单位不得组成代表团参赛,可由所在州(市)教育体育局将参赛项目和运动员进行整合后调整至本州(市)其他参赛单位。
3.各参赛代表团均须设置一名分管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的副团长在整个比赛期间驻会监督工作。

4.州(市)人民政府所在县(区、市)未组成代表团参赛的将通报其州(市)人民政府。

七、运动员资格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云南省常住户籍,持有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定的户口登记机关签发的居民身份证,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
(二)各组别具体规定
各级各类适龄学生,已经输送到专业队等的适龄运动员(含试训、正式、省青少年体育训练中心在校在训学生),允许其回原输送体校,回队参赛人数不占单项代表队名额。以预赛报名为准确定单位。
(三)根据《云南省省级体育竞赛青少年运动员注册管理 办法》的要求,需在规定时间内,在云南省青少年体育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注册系统中完成注册并审核通过的运动员方可参加比赛。
(四)参赛年龄的确认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规定,以在云南省县级公安机关指定的户口登记机关签发的居民身份证的出生日期为准。如身份证年龄信息做过更改,以初始信息为准。各项目参赛年龄规定为:
1.田径:U16(200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2.摔跤:U15(200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3.自行车:U16(200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4.举重:U15(200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5.武术(套路):U14(201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6.篮球(含三人篮球):U16 (200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7.排球:U16(200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8.游泳:U12(201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9.体操:U8(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10.网球:U14(201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11.足球:
(1)初中组U15(男子、女子:11人制):(2009年1月1 日以后出生者);
(2)小学组U11(男子、女子:8人制):(2013年1月1 日以后出生者);
12.乒乓球:U12(201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13.击剑:U16(200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14.射击:U16(200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15.射箭:U16(200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16.皮划艇:U16(200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17.铁人三项:U16(200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18. 啦啦操:U13(201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五)开远市可不参加足球、篮球、排球的预赛,直接参加决赛阶段比赛。
(六)从省外引进的运动员和外省籍运动员(我省三年以上学籍的运动员除外)一律不得参加比赛。
(七)东道主允许在3个项目中在省内进行交流,交流运动员人数不得超过10人。双方交流可采取100%或各50%的协议方式进行,在涉及交流运动员的项目决赛开赛前30天报省体育局备案,经省体育局门户网站公布后有效。
(八)各州(市)教育体育局负责所在州(市)参赛单位报名报项及各单项报名人员审核的工作。
(九)到赛区的人员(含运动员、教练员、赛事辅助人员及其他随团人员)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方可参加比赛。
(十)资格审查
1.省体育局将依据有关规定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查,并采取公示等程序接受各参赛单位监督。
2.运动员在参赛资格上经查证属实有违反规定的,单人项目取消本人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两人和两人以上项目除取消涉及人员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此外,还将取消其所在代表团体育道德风尚奖和2026年省运会青少年组比赛,并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和单位进行处罚。

凡运动员被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的,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递补。

八、赛风赛纪、兴奋剂检查和性别检查
(一)赛风赛纪、兴奋剂检查和处罚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云南省体育局和省二青会组委会制订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性别检查将根据国际组织有关规定执行。

九、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公布的各项目最新竞赛规则。
(二)各项目比赛依照云南省体育局、云南省教育厅、共青团云南省委制定并公布的单项竞赛规程执行。
(三)篮球、足球、排球等项目如报名参赛单位超过8个,其它项目参赛运动员如报名人数较多,将在2024年1—2 月份进行预赛,在预赛中获得各单项前12名、集体项目前8名的运动员方可参加决赛。运动员决赛名单将在云南省体育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四)报名参赛单位不足5支队的大项(分项)将取消设项;各项目比赛报名以及比赛前技术会议上确认报名不足3人(队)的小项将取消设项。

十、录取及奖励
(一)公布参赛代表团的成绩榜。包括金牌总数名次和团体总分名次,具体排序办法为:金牌数多名次列前,如金牌数相同,以获得银牌数多列前,如银牌数相同,以获得铜牌数多列前;团体总分以获得分数多少进行排名,多者列前。对获得金牌总数和团体总分数前8名的代表团分别给予奖励。
(二)名次录取
1.各单项均录取前8名,分别按9、7、6、5、4、3、2、 1计分。篮球、足球、排球项目的前4名分别按4、3、2、1枚金牌奖励;第5—8名分别按0.5枚金牌奖励,前8名分别按36、27、18、9、4.5、4.5、4.5、4.5计分。
2.获得各项目比赛前3名的,颁发金、银、铜牌和获奖证书;获得1—8名的颁发获奖证书。
(三)足球、篮球、排球奖励前8名。如参赛队伍数量不足8个队的,按照实际参赛队伍的数量奖励。

(四)获得各项目比赛前3名运动员的主带教练员也分别颁发金、银、铜牌。

十一、体育道德风尚奖
(一)各项目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名额按各单项规程规定执行。
(二)代表团体育道德风尚奖,根据各代表团在赛区期间,没有严重违反组委会的有关规定,均可被评为体育道德风尚代表团。

(三)评选办法另行制定。

十二、裁判员选派

仲裁、裁判长、副裁判长及部分裁判由省体育局指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补充。

十三、报名及报到
(一)参赛单位运动员预赛报名于各项目预赛前30天完成。
(二)省二青会决赛阶段比赛前召开联络员会议,确认参加决赛的团部人员、工作人员、运动员、教练员的报名。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联络员会议准备材料
1.各单项参赛报名单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名单提交后,不得更改。
2.代表团所有人员(包括参赛人员)电子近期彩照1张。
3.本代表团解说词1份(300字以内)。
4.代表团团旗2面。
(四)各运动队报到时间按各项目单项规程和补充通知执行。需要提前到赛区的单位,需征得承办单位的同意,经费自理。

(五)裁判员于该项目比赛前3天报到。

十四、代表团团旗

各代表团应准备颜色、式样,规格相同的团旗2面。颜色 由各代表团自选,规格为:长240公分,高160公分,字体大小应与团旗相称。可汉字和民族文字共用,亦可印有标志图案。在联络员会议时交到开远市教育体育局备用,运动会闭幕后交还各代表团。

十五、其它
(一)《云南省第二届青少年(学生)运动会经费开支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另行通知。 
(二)运动会各项目比赛均可冠“杯名”。各项目的杯名权、广告权均授权承办单位。
(三)各项目比赛奖品(奖杯、奖牌、体育道德风尚奖) 委托承办单位制作。

(四)申诉:在各项目竞赛中,如对裁判判罚不服,按各项目《竞赛规则》《竞赛规程》规定的要求提出。

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七、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云南省体育局、云南省教育厅、共青团云南省委。


附件云南省第二届青少年(学生)运动会参加项目报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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