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体育局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体育和旅游高质量融合发展三年行动 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5 11:48:00 来源:省体育局经济处          


各州、市教育体育局,文化和旅游局:

现将《云南省体育和旅游高质量融合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体育局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5月15日 



云南省体育和旅游高质量融合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为加快推进高原特色体育强省和旅游强省建设,提升体育和旅游融合发展水平,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和旅游的重要论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国务院关于支持云南加快建设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意见,围绕“3815”战略发展目标,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充分挖掘和发挥全省体育和旅游资源优势,以产业培育为核心,以深度融合为驱动,壮大体育旅游企业,健全体育旅游产业体系,释放体育旅游消费潜力,推动资源优势转变为发展优势,推进全省体育和旅游融合发展再上新台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身运动和旅游休闲需求,助力高原特色体育强省和旅游强省建设。

(二)主要目标

通过三年的努力,全省体育和旅游基础设施及配套服务更加完善,多元优质产品供给更加丰富,营商环境全面优化带动市场主体更具活力,体育旅游总人数和消费规模显著提升,推动体育旅游成为高原特色体育产业发展的增长点和传统旅游业转型升级的着力点,擦亮云南旅游“金字招牌”,打响云南“高原训练胜地、户外运动天堂、四季赛事乐园”品牌,努力将云南培育成为国际知名、国内一流、区域核心的体育旅游目的地。

——构建特色体育旅游产品体系。围绕全省丰富的体育、旅游资源禀赋及产业优势,着力打造出具有云南特色的体育旅游产品体系,促进体育产业同旅游产业融合更加紧密,力争到2025年,全省共培育不少于100个体育旅游精品项目。

——培育壮大体育旅游市场主体。围绕体育和旅游市场主体拓宽业态范围,加快推动体育旅游市场品牌化发展和全产业链运营,形成以龙头企业为引领,以中小微特色企业为支撑的发展格局,力争到2025年,全省户外运动及相关市场主体达6000家以上。

——充分释放体育旅游消费潜力。围绕不同人群、不同场景开发多元化、多层次体育旅游消费市场,提升体育和旅游消费水平,推动旅游业从“门票经济”“观光经济”向“综合消费经济”转变,力争到2025年,全省参与体育旅游总人数约占旅游总人数的5%。

二、重点任务

(一)体育旅游设施强基础行动

1.完善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实施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持续推进健身步道、骑行绿道、体育公园等设施建设。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建设主客共享的体育场馆,完善大型综合体育场馆周边配套设施,提升承接国际和全国高水平赛事活动的组织运营能力。到2025年,新建或改扩建50个以上体育公园、50条以上全民健身步道、20个以上公共体育场馆、20个以上全民健身中心,建设500个以上乡镇、街道和1000个以上行政村、社区体育设施。

2.丰富旅游服务设施供给。围绕景区提质等重点任务,引导具备条件的景区、度假区、乡村旅游点、郊野公园等,在符合相关规定前提下,建设完善山地户外、水上、航空、冰雪等体育项目的基础设施。加快完善体育旅游目的地、景区内游客服务中心、观景平台、旅游厕所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支持景区、度假区现有旅游基础设施向体育赛事活动开放。到2025年,升级改造150个以上景区,实施50项以上茶马古道旅游经济带、北回归线旅游步道重点文旅项目。

(二)体育旅游产品强供给行动

3.打造高水平体育旅游品牌。积极申办中国户外运动产业大会,打造全国户外运动领域标杆品牌。持续提升“一带一路·七彩云南”系列国际品牌赛事规模和质量,扩大品牌赛事辐射力、影响力。加快培育全省体育旅游精品赛事,支持各地发挥区域旅游资源优势,加快打造环高原湖泊自行车赛、特色马拉松、汽车越野赛等赛事品牌。积极申报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到2025年培育不少于10个国际知名、国内有影响力的赛事品牌,创建不少于3个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

4.加快发展山地户外运动。在符合相关规定前提下,挖掘昆明十峰、乌蒙山脉、大理苍山、玉龙雪山、高黎贡山等山地户外资源,加快发展登山、徒步、山地自行车、定向越野等大众项目,稳步发展高海拔登山、攀岩等专业项目,完善全省山地户外运动产品体系。引导开发以健身休闲为主,融合文化、娱乐等综合内容的山地户外运动旅游产品。加强同中国登山协会等行业组织的合作,积极争取全国性攀岩、定向等赛事活动落户云南。到2025年,培育不少于10个山地户外运动精品项目。

5.稳步发展水上运动。在符合相关规定前提下,依托六大水系适合区域、湖泊适度开放区域、部分水电站和非水源地水库等,开展帆船、皮划艇、桨板、龙舟、潜水、漂流、野钓等水上运动,培育打造一批竞技性和观赏性较高的水上运动赛事品牌。支持市场主体利用旅游景区人工湖泊、公园水域等区域常态化组织开展水上运动项目体验、培训、赛事等活动,积极争取全国性皮划艇、桨板等赛事活动落户云南。到2025年,培育不少于10个水上运动精品项目。

6.探索发展航空运动。依托可利用的陆地与空域资源,探索发展滑翔伞、三角翼、热气球等航空运动。重点支持红河弥勒、玉溪元江、大理剑川、保山腾冲等地完善航空运动设施,定期组织滑翔伞等精品航空赛事活动。积极开展无人驾驶航空器(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等)赛事活动,推动普及青少年航空运动。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景区、度假区、生态旅游区等布局引入航空运动业态,鼓励旅行社结合航空竞赛表演活动设计开发旅游项目和路线。到2025年,培育不少于5个航空运动精品项目。

7.创新发展新兴户外运动。加快发展冰雪运动,深入实施冰雪运动“南展西扩东进”战略,组织群众性冰雪项目推广普及活动,支持昆明、曲靖、保山等地建设完善冰雪场地设施,培育或引入一批冰雪赛事活动。加快发展汽车自驾运动,包装策划一批具有云南特色的汽车自驾线路,培育一批汽车运动营地,支持丽江东巴谷汽车旅游营地、弥勒太平湖国际旅游度假区房车营地等打造成为国内行业标杆。加快发展露营等轻户外运动,鼓励在度假区、郊野公园等内布局露营等业态,举办露营大会等休闲活动,积极争取全国飞盘等赛事落户云南。

(三)体育旅游市场强主体行动

8.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搭建招商引资平台,每年组织体育旅游主题招商活动,聚焦省外体育旅游领域龙头企业、链主企业实施精准招商。建立全省体育旅游招商项目库,每年推出不少于20个体育旅游重点招商项目。引导各级体育、文化和旅游部门加强对当地体育旅游资源的开发与管理,包装策划一批具有当地特色的体育旅游项目,建立省、州(市)、县(市、区)、企业等多级联合招商模式,推动重点项目签约落地。

9.完善体育旅游产业链条。鼓励本土体育旅游中小微企业特色化发展、专业化运营、精细化管理,培育一批细分领域的“专精特新”企业,力争到2025年,全省户外运动及相关企业增长至6000家以上。引导旅游企业推广体育赛事活动旅游,鼓励旅行社结合体育赛事活动设计开发体育旅游特色产品和线路,大力发展体育赛事活动游。支持体育、文旅综艺等特色体育旅游IP发展。支持弥勒浩翔等户外运动装备制造型企业拓宽业态范围,培育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的体育旅游企业与知名品牌。

(四)体育旅游消费强动能行动

10.营造体育旅游消费新场景。支持冰雪、露营等运营主体与周边旅游景区、度假区加强合作,共同开发冰雪游、露营游等新业态产品。打造体育旅游消费载体,推动旅游景区、户外营地、半山酒店等消费人群聚集区融入山地户外、水上、航空、冰雪等体育旅游产品,形成一批体现体旅融合特色的“网红”打卡地。鼓励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延长营业时间,通过举办电子竞技赛事、夜跑、夜骑、夜游等夜间活动,丰富夜间经济消费活动。

11.培育体旅融合试点示范。开展全域体育和全域旅游融合发展试点培育工作,充分利用体育、旅游特色资源及产业基础,培育一批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融合发展试点城市。推动昆明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昆明、大理、丽江、保山、普洱、西双版纳等全国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试点)城市,弥勒、澄江、丽江古城区等省级体育消费试点城市优化业态功能和项目布局,将体育旅游融合发展作为重点培育发展方向,探索体育旅游融合发展新模式新路径。

12.推进体育旅游智慧化发展。完善“一部手机游云南”游客服务平台的提升改造与市场化运营。加快建设云南文旅大数据中心。加快“数字体育”建设,打造云南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提供体育场馆查询与预定、赛事活动参赛与观赛、健身指导互动与交流等服务。升级云南体育旅游信息服务平台,鼓励发展户外运动APP等新产品。加快体育场地设施数字化改造,打造一批智慧体育场馆、智慧健身步道、智慧体育公园等智慧化试点。完善云南省户外运动资源信息库,推进云南特色体育旅游资源数字化建设。

(五)体育旅游产业强人才行动

13.加强体育旅游人才培养。组织开展体育旅游人才培训,围绕体育旅游政策解读、户外知识技能、体育旅游项目包装等重点领域进行培训。鼓励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设置体育旅游相关专业或课程,定期组织体育旅游专题讲座。深化校企合作,建立人才交流合作机制,鼓励各州(市)、各单位与高校、科研院所、智库机构等开展战略合作,建立人才实训基地。组建体育旅游专家库,开展体育旅游相关课题研究,为体育旅游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顶层设计和部门协同,省级部门负责体育旅游重大项目布局、要素保障、政策制定,州(市)、县(市)区负责提供优质服务、推进项目建设,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完善统计体系。探索开展全省体育旅游资源调查工作。推进体育旅游统计信息共享,体育旅游项目依法依规纳入旅游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增强部门统计工作合力。加强体育旅游产业统计与消费调查,探索建立体育旅游融合发展报告定期发布机制。

(三)强化要素保障。统筹用好省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省级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一批体育旅游融合发展重点项目。鼓励各地体育、文化和旅游部门结合实际,研究出台支持体育旅游融合发展的具体政策举措。

(四)加大宣传推广。鼓励各级体育、文化和旅游部门加强同各类媒体平台合作,建立健全体育旅游宣传推广体系。整合全省体育旅游资源,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结合的营销策略,多渠道、多途径、有计划、有步骤包装、推介体育旅游产品,拓宽体育旅游宣传渠道。

(五)健全安全体系。加强对高危体育赛事活动的审批,坚持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按照“谁审批(备案)、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归口管理,全面加强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监管。加强对体育旅游活动组织主体及相关从业人员救援技能、科学指导及安全风险培训,确保全省体育旅游各类活动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附件:重点任务清单







相关文档:

云南省体育旅游高质量融合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政策解读

一图读懂云南省体育旅游高质量融合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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