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体育局等14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户外运动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3 16:31:00 来源:本站          


各州(市)教育体育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族宗教委(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局、林业和草原局、统计局,昆铁集团各直属站段:

现将《云南省户外运动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云南省体育局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云南省统计局  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5月4日     


云南省户外运动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23—2025年)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体育强省建设的安排部署,围绕我省得天独厚户外资源优势,加快促进体育消费,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户外运动需求和美好生活向往,根据《户外运动产业发展规划(2022—2025年)》,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云南户外运动产业现状和发展形势

“十三五”时期以来,我省各级户外运动单项协会组织蓬勃发展,各类户外运动俱乐部欣欣向荣,带动户外运动参与人数不断增加。上合昆明马拉松、七彩云南格兰芬多国际自行车节等品牌赛事蜚声中外,云南省户外运动嘉年华等品牌活动精彩纷呈,基本形成“山水陆空”全覆盖的户外运动产品供给体系,涌现出一批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线上线下产品。建成步道、登山道、骑行道等各类健身步道6157.57公里,各类户外运动营地等场地设施持续增加,赛事服务、信息服务、导览服务、户外救援等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出台《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云南省户外运动发展纲要》等政策文件,推动户外运动产业发展政策环境持续向好。

现阶段,我省户外运动产业发展正处于优化发展结构、转换增长动能的攻关期,规模不大、布局不优、供给不足等问题仍然突出。同时,自然资源向户外运动活动开放存在壁垒,户外运动装备器材便利化运输难题亟待破解,户外运动专业人才缺失,特色户外运动品牌影响力不足,户外运动消费潜力尚未充分激活。“十四五”时期,立足全省丰富多样的户外运动资源和人民群众对户外运动产品服务的多元需求,将进一步激发云南户外运动产业发展的活力,推动云南户外运动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务院支持云南加快建设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意见,围绕“3815”战略发展目标,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依托云南优质户外运动资源,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为最终奋斗目标,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动力,拓宽“两山”理念转化路径,激发户外运动市场活力,搭建户外运动产业高峰对话平台,构建户外运动产业多领域融合发展机制,创建国际化、标准化、市场化、多元化、原创性户外运动活动品牌,形成云南户外运动新体系,释放户外运动消费潜力,打造经济社会新兴增长极,为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全民健康,加快建设高原特色体育强省作出新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以人民为中心,扩大户外运动覆盖面,以满足人民群众健身休闲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根据“健康中国”系列工程的要求,努力向人民群众提供健康丰富的户外运动产品,提高全民参与户外运动的积极性。

——市场主导、激发活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尊重市场规律,坚持市场化导向。最大限度释放市场潜力,调动市场积极性,培育市场新主体,构建产业新体系,吸引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积极培育多元市场主体。

——绿色发展、生态优先。深入贯彻“两山”理念,增强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价值转化意识,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引导户外运动项目绿色开发,推动户外运动产业可持续发展。

——全域立体、多元融合。打造“全域体育”,以建立健全区域合作机制为抓手,促进户外运动与历史人文、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全域旅游、交通建设、乡村振兴、工业发展等融合开发,实现户外运动资源的协同开发和户外运动的一体化发展,构建户外运动综合服务体系,提升户外运动发展能级。

——改革引领、创新驱动。以改革为动力,通过管理创新、技术创新、服务创新和产品创新,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形成户外运动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和新成效。加大户外运动改革发展力度,加强市场监管与标准引导,加快形成有利于户外运动健康快速发展的政策体系,顺应消费升级趋势,不断释放户外运动消费潜力。

——安全发展、坚守底线。坚守安全底线,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充分把握户外运动的特殊性,建立户外运动安全分级管控体系,加强户外运动赛事活动安全监管,构建跨区域协作、多部门联动的应急救援机制,落实各方责任,完善安全规范,为户外运动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实现户外运动的规范化发展。

(三)主要目标

紧扣省委制定的“3815”战略,按照三年上台阶、八年大发展、十五年大跨越的要求,到2023年,全域户外运动产业发展基础不断夯实,户外运动场地设施持续增加,产品和服务优质供给日益丰富,户外运动消费潜力充分释放,培育一批群众参与型和竞赛观赏型户外运动赛事活动,推出100条以上精品户外线路导航轨迹,户外运动及相关产业总规模超过360亿元。到2024年,全域户外运动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更加合理,户外运动市场主体创新能力逐步增强,产品和服务品牌日益彰显,体育消费场景不断丰富,户外运动及相关产业总规模超过480亿元。到2025年,全域户外运动产业发展质量不断提升,业态与模式持续创新,供给与需求有效对接,体育消费规模显著提升,全省体育旅游总人数约占旅游总人数的5%,培育省级体育旅游项目100个以上,户外运动及相关产业总规模力争突破600亿元。到2030年,全域户外运动产业步入高质量发展轨道,全域体育+全域旅游全面升级,成为云南旅游转型升级的新名片,户外运动的多元价值得到进一步释放,在民族团结、乡村振兴、人文交流等方面的地位进一步突显,形成一批全国一流、世界著名的云南全域户外运动赛事、活动和服务品牌,云南成为一流的户外运动胜地。到2035年,全域户外运动产业规模更大、质量更优、动力更强、活力更足、发展更安全,成为促进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提升获得感和幸福感、推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和体育强省建设的重要支撑。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户外运动产业发展环境

1.推动自然资源向户外运动开放。围绕可利用的森林、草原、湖泊等自然资源,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划、管控要求和项目准入制度等前提下,在部分有条件的自然保护地划定合理区域、规定时段开展自然资源向户外运动开放试点。(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自然资源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林草局,各州、市有关部门。以下均需各州、市涉及相关部门落实,不再列出)

2.推进户外运动装备器材制造和运输便利化。引导企业积极研发体积小、可折叠、便携式、易运输的户外运动装备器材。鼓励邮政快递企业面向户外运动俱乐部、目的地、参与者等不同主体,提供户外运动装备器材精准寄递服务。研究探索在部分户外运动目的地为骑行、滑雪爱好者试点提供便利化运载服务,为户外运动参与者跨区域运动提供条件。(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

3.搭建户外运动产业发展平台。提升户外运动数字化、智慧化水平,发挥“云南体育旅游”等户外运动信息服务平台与相关小程序的作用,汇集并发布户外运动设施、线路、赛事活动及配套服务信息。建立云南省户外运动产业联盟,整合优势资源,促进市场主体交流合作。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建立户外运动产学研基地,加强理论与实践研究,推动研究成果转化。举办中国户外运动产业大会,做大云南省户外运动嘉年华,提高户外运动影响力。(责任单位:省体育局)

4.打造内联外通国内国际双循环格局。对内背靠周边兄弟省份、辐射成渝经济带、长江经济带、泛珠三角经济带,对外服务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融入和服务“一带一路”倡议,巩固对外开放新渠道、大通道的战略节点和支撑作用,打造内联外通的户外运动国内国际“双循环”格局,扩大户外运动朋友圈,提高云南户外运动知名度、影响力。(责任单位:省体育局)

(二)优化户外运动产业发展布局

5.促进全域户外运动产业布局协调发展

打造全域体育基地,打造“一圈两区三带四网”的户外运动产业布局。

一圈:把滇中城市群建设为核心户外运动产业圈,整合滇中城市群现有资源,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充分发挥其独特的气候条件、众多的山地湖泊、优美的生态环境等比较优势,形成山地户外运动、水上户外运动、航空运动、汽车摩托车运动、体育赛事等主题特色,打造滇中综合户外运动产业圈。(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自然资源厅、省林草局)

两区:

全域体育+全域旅游示范区。立足云南省的户外运动发展条件与基础,促进户外运动与健康、旅游、文化等产业实现融合协调发展,带动区域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开展全域体育和全域旅游融合发展试点培育、示范创建工作,全力促进全域体育与全域旅游深度融合发展。(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

城市1小时户外运动圈示范区。以滇中昆明、曲靖、玉溪、红河等州市中心城镇为“圆心”,以高速公路1小时里程为半径,构建100公里半径的城市1小时户外运动圈示范区。(责任单位:省体育局)

三带:

山地户外运动带。在符合国土空间前提下,按照“深挖资源、壮大主体、打造品牌、安全管理”的推进思路,彰显云南山地户外运动的内容丰富性、形式多样性、挑战刺激性、参与体验性、休闲娱乐性等特点,以滇西北的“三江并流”区域和滇中北部的乌蒙山区为核心,加快建设一批登山道、徒步道、骑行道、露营地、滑雪场等山地户外运动设施及相关服务设施,着力打造以徒步、登山、定向、越野跑、穿越、攀岩、骑行、滑雪等为重点的山地户外运动产品体系,形成各具特色的产业集聚区和产业带,以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人群、多样化的户外运动消费需求。(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自然资源厅、省文化和旅游厅)

水上户外运动带。以遍布全省并具有较高知名度的高原湖泊、大江大河、大型水电站、大中型非水源地水库、高山瀑布等为主要依托,以滇中高原湖泊群和滇西及滇西南的水资源为核心,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满足国土空间规划及流域各专项规划、环保、自然资源和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要求并严格水上运动训练基地(水上项目中心)项目论证基础上,按照市场化方式,布局建设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功能的水上运动场地设施,着力打造以漂流、皮划艇、野钓、帆船等为重点的水上运动产品,全面提升全省特色鲜明、参与性、体验性强的水上运动产品的供给,既满足当地居民健身休闲的需求,又为游客体验全省水上运动特色提供机会。(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自然资源厅)

高原体育训练带。建立三个高原训练环,巩固四条海拔带优势。以昆明为中心,等距划分三个高原训练环,依托便捷多样交通设施基础,实现全省训练基地的快速互达,为高原体育基地的训练灵活性与全面性提供便利。发挥云南地势自西北向东南逐步降低优势,整合省内体育资源,形成低海拔—亚高原—高原—高高原的梯级化训练带,建立“梯级化、立体化”的高原体育训练服务体系提供优势条件。(责任单位:省体育局)

四网:

步道网:完善步道体系建设,建设串联成网的各级各类登山健身步道、健走道,规范建设标准和配套设施,形成覆盖全省的步道网络。(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文化和旅游厅)

骑行网:加快推进覆盖城乡的骑行绿道网建设,重点建设由环中心城镇、卫星城镇和乡村骑行三级骑行网。(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自驾网:发挥汽车摩托车运动在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打造一批国家级、世界级精品自驾旅游重点线路和沿线汽车自驾运动营地,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规划建设。(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文化和旅游厅)

水上网:构建三江并流、长江水系及二级以下水系网络,融入全省水网建设,对有条件的江河沿线进行规划建设。(责任单位:省体育局)

6.优化重点项目空间布局。发展山地越野、定向、登山、攀岩、探洞、溯溪等具有区域特色的项目,推动冰雪、山地户外、水上、汽车摩托车、航空等重点户外运动项目差异化发展,助力云南打造西南户外运动集聚区。冰雪运动深入实施“南展西扩东进”战略,以丽江、迪庆为核心发展区域,大理、昆明、曲靖等地区为重点发展区域,南部各州市为协同发展区域,形成东西南北交相呼应、春夏秋冬各具特色、冰上雪上协调并进的发展格局。山地户外运动以徒步、登山和骑行为重点的滇西北“三江并流”山地户外运动区,以徒步和骑行为重点的滇越铁路沿线山地户外运动带和以徒步为重点的滇东北山地户外运动带。大力发展登山、徒步、露营、山地自行车等大众项目,稳步发展高海拔登山、攀岩等专业项目。水上运动以滇中高原湖泊群和滇西南的水资源为核心,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满足国土空间规划、流域各专项规划、各湖泊水质目标、各类自然资源及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要求基础上,充分征求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林业草原主管部门的意见,布局建设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功能的水上运动场地设施,着力打造以漂流、皮划艇、野钓、帆船等为重点的水上运动产品,全面提升全省特色鲜明、参与性、体验性强的水上运动产品的供给,力争把帆船、漂流、皮划艇、野钓等重点水上运动培育为成云南省体育旅游的亮点和品牌。汽车自驾运动以满足日益增长的自驾游消费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云南省精品自驾旅游重点线路建设方案》,打造32条精品自驾旅游重点线路和沿线汽车自驾运动营地。航空运动依托云南省的高山峡谷、高原湖泊等特色航空运动资源,综合考虑云南省通用机场布局以及各类航空运动项目的开展条件等因素,探索发展以滑翔伞、直升机观光、三角翼、热气球等为重点的航空运动产品。力争把滑翔伞、三角翼、热气球、直升机观光等培育成为云南省航空运动发展的重要支撑(详见下表)。(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文化和旅游厅)



7.加强户外运动场地设施建设。利用风景道、步道、水道、雪道、跑道、骑行道等线状道路,串联山地户外营地、航空飞行营地、湖滨度假营地、汽车自驾运动营地、运动船艇码头、自行车驿站、滑雪场等设施,形成全域覆盖、配套完善的户外运动场地设施供给格局。加强户外运动场地设施运营管理,利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提升场地设施运营水平。推广“政府建设、企业运营”“政府和企业成立合资企业建设运营”等公建民营模式,强化政府要素保障能力,保障企业市场化运营灵活度,提高户外运动营地及配套设施的建设运营效率。加强健康旅游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健康旅游服务与设施等,海拔2000米以上地区的户外运动应配置高压氧舱和高原病急救设施设备。(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

(三)丰富户外运动产品供给

8.全力打造户外运动赛事品牌。按照“顶级赛事引领、专业赛事推动、业余赛事普及”的总体要求,扩大“一带一路·七彩云南”赛事品牌影响力,持续扩容品牌赛事,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品牌,推动一批具有广泛参与性与普及性的区域性赛事,全面构建规范化、国际化、市场化运作的户外运动赛事层次体系,形成“精品赛事”“重点赛事”“一县一品赛事”和“潜力拓展赛事”协同推进的户外运动赛事的发展局面。(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民族宗教委)

——打造一批国际级户外运动赛事。承办国家级、国际级顶级户外赛会活动,向全球推介云南户外运动乐土。培育一批影响力大、知名度高、带动性强的国际级户外运动品牌赛事,引领全省户外运动赛事做大、做强。(责任单位:省体育局)

——培育一批国家级户外运动赛事。以现有的国家级户外运动品牌赛事为基础,积极鼓励地方政府、社会组织、户外俱乐部等因地制宜举办不同级别、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户外运动赛事活动,全力打造一批具有国家影响力、国内知名度的户外运动品牌赛事,构建“一地一品”“一县一品”的全省户外运动品牌赛事发展格局。(责任单位:省体育局)

——提升并推出一批区域级户外运动赛事。全省各区域要依托自身户外运动资源,着力策划一批高水平、高质量的户外运动主题赛会活动和户外运动主题论坛;要依托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资源,打造包括赛马会、龙舟赛、舞龙赛及相关单项赛事等在内的一批区域性民族特色体育品牌赛事。(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民族宗教委)

9.着力培育户外运动精品线路。结合全省大江大河、峡谷雪山、廊道遗产、森林田园等核心户外运动资源的分布,以及交通路网的布局,着力培育一批以徒步、自驾、骑行为重点的,具有国内外较强影响力的精品户外运动线路,并争取纳入国家的精品体育旅游线路向国内外推介。(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自然资源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林草局)

——提升改造一批精品徒步线路。积极借鉴国外知名徒步线路的开发模式和成功经验,按照“主题醒目、设施完善、服务规范、产品特色”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放大全省现有的虎跳峡徒步、梅里雪山、高黎贡山、昆明十峰、滇越铁路徒步等知名度高、影响力大的经典徒步线路资源效应,依托云南省的金沙江、怒江、千湖山、翻越三江并流、哈巴雪山、红色线路、茶马古道、独龙江马帮故道、徐霞客游道等特色户外运动资源,实现其基础设施、产品特色、服务品质、营销手段、运营技巧和品牌价值的全面升级。(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自然资源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林草局)

——打造一批精品骑行线路。立足云南省面向西南开放的区位优势、八条内联外通的经济走廊和一圈一群两翼一带的城镇空间格局,以区域内部主要交通干道为纽带,以区域内部知名的景区景点为支撑,着力打造一批特色突出、吸引力强、沟通内外,能够代表云南省地域特色的精品骑行线路。(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文化和旅游厅)

——打造一批精品自驾线路。顺应自驾旅游发展潮流,立足云南省面向西南开放的区位优势、八条内联外通的经济走廊和六大城镇群的空间分布,以区域内部主要交通干道为纽带,以区域内部知名的景区景点为支撑,提高自驾、徒步、骑行等陆地户外运动项目甚至与空域、水域户外运动的组合、内涵的提升、设施的配置和营销的力度,着力打造一批特色突出、吸引力强、沟通内外,能够代表云南省地域特色的精品自驾线路。(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文化和旅游厅)

10.大力建设户外运动试点示范项目。突出对区域户外运动的综合性服务功能和产品供给服务,按照“区位条件好、综合条件优、发展有基础、开发有潜力”的原则,打造一批体育特征鲜明、文化气息浓厚、产业集聚融合、生态环境良好、惠及人民健康的户外运动试点示范项目。(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

——加快建设一批体育运动类特色小镇。立足云南省的户外运动发展条件与基础,按照“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循序渐进、以点带面”的发展思路,加快体育运动类特色小镇开发与建设,促进体育与健康、旅游、文化等产业实现融合协调发展,带动区域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并为促进全省户外运动的开发奠定基础。(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

——启动创建一批全域体育旅游融合发展试点城市。以户外运动市场的需求为导向,突出城市定位、提升城市形象,立足区位、自然、人文、历史、文化优势,按照“国际一流、云南特色、功能齐全、服务优质”的总体要求,启动具备条件的县区市建设全域体育和全域旅游融合发展试点城市,争创全域体育和全域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城市,以点带面推动所在州市体育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全省全域体育和全域旅游深度融合。(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文化和旅游厅)

——持续打造一批体育旅游精品景区、线路、赛事、目的地。以“旅游观光+户外运动+赛事体验”为实现路径,持续扩大体育旅游产品和服务供给,建设一批融合特色鲜明的体育旅游景区和场所,打造一批户外运动资源禀赋显著的体育旅游线路,培育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创新型体育旅游赛事活动,创建一批产业集聚度高的体育旅游目的地,打造特色体育旅游品牌,以旅兴体带动全省户外运动产业规模增长。(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文化和旅游厅)

11.优化露营产品供给。鼓励开放郊野公园提供露营服务,在城市郊野、农村地区等建设更多露营基地,满足群众就近就便露营需求。推动露营基地完善配套服务设施,开展多种户外运动项目,鼓励在营地周边配套登山、徒步、骑行、垂钓、冰雪、赛车、马术、航空、水上、青少年教育等户外运动设施及服务,提高露营消费粘性加快建设露营旅游相关基础设施,结合相关设施规划,因地制宜引导城镇水、电、气、排污、垃圾收处等基础设施管网向营地建设区延伸,支持在营地集聚区域配套建设露营服务中心、加油(充电)站、维修站、停车场、旅游厕所、观景平台等。规范露营市场,建立营地评级指标体系,开展户外营地星级评定工作。(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

(四)优化户外运动产业结构

12.培育户外运动市场主体。培育一批具有自主品牌、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的户外运动龙头企业。鼓励龙头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智造、外贸出口、跨境结算等领域加强协作,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引导中小微户外运动企业深耕细分市场,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以单项冠军企业为目标做强做优做大。推进各级户外运动协会组织、俱乐部建设,完善户外运动组织标准规范,充分发挥各级协会组织、俱乐部在营造氛围、组织活动、服务消费者等方面的作用。(责任单位:省体育局)

13.加快户外运动用品制造业转型升级。做优体育用品制造,鼓励国内体育制造业先进企业到云南投资建厂,支持体育用品制造企业加强家庭化、智能化运动装备器材的研发与制造,打通产品研发、生产、销售、服务全产业链,打造满足多元需求的个性化、定制化、专业化应用场景的“产品+服务”模式。(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五)户外运动与其它产业融合发展

14.与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推进体育强省建设,鼓励旅游景区或旅游目的地结合实际积极举办徒步、马拉松、登山、汽车摩托车、露营、攀岩、漂流、滑翔伞等赛事活动;支持旅游景区或旅游目的地增设体验类户外运动项目,打造优质户外旅游目的地。(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文化和旅游厅)

15.与医疗健康融合发展。围绕“健康云南”建设,推动户外运动与健康服务融合发展,发挥运动处方、中医药在运动康复等方面的作用,建立基于互联网的全民健身大数据,指导群众进行科学户外运动。(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卫生健康委)

16.与教育融合发展。围绕体教融合,推动适合青少年体质健康发展需要和广大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山地户外运动、水上运动、航空运动等项目进校园,广泛开展推广,引导中小学生积极参加户外运动项目,培养学生体育兴趣和技能。依托户外运动协会和户外运动俱乐部等建设户外运动实习实训基地。(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教育厅)

17.与乡村振兴、民族团结融合发展。深入挖掘、培育、传承云南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农村基层体育项目,结合农令时节、民族节庆开展形式多样的符合乡村振兴需要的民族体育赛事活动,塑造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特色文化,拓宽乡村致富道路,办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助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民族宗教委)

(六)释放户外运动消费潜力

18.创新户外运动消费新场景、新模式、新业态。推动科技赋能户外运动场景,开发智能骑行、智能划船、线上跑、模拟飞行等线上产品和服务,打造户外运动线上线下协同发展的消费新模式。创新户外运动用品柔性制造与个性化设计,开拓户外运动个性化、智能化、时尚化消费新业态,引导高端消费回流。推进户外运动消费场景与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融合,转化绿水青山生态价值。支持和引导滑雪场等户外运动场所创新四季运营产品。鼓励有条件的户外运动场所延时经营,挖掘夜间户外运动消费潜力。探索为儿童、女性、老人等重点人群,培育友好型户外运动产品,进一步释放户外运动消费潜力。(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文化和旅游厅)

19.完善户外运动消费政策。鼓励各州、市积极申报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支持昆明市开展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工作,开展云南省体育消费试点工作,以先行先试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成果,以示范试点带动全省体育消费规模增长。提升体育用品、体育健身等传统体育消费,培育冰雪运动、电子竞技等新兴体育消费,不断激发潜在体育消费。引导和支持各地开展融合文体旅多业态的消费季、消费月活动,营造户外运动消费氛围。鼓励各类健身活动向户外运动倾斜,激发群众参与户外运动的积极性。(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文化和旅游厅)

20.加强户外运动技能培训。鼓励和支持各级户外运动协会、俱乐部开展户外运动技能培训与指导,推广社会体育指导员与户外项目领队资格认证。支持校企合作开发覆盖全年龄段的户外运动技能培训课程,发挥户外运动达人、户外运动明星等名人效应,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创新户外运动技能普及推广手段,培育、扩大户外运动参与人群。大力开展各级各类户外运动赛事活动,完善户外运动等级标准,不断提高户外运动爱好者技能水平,增强消费粘性。(责任单位:省体育局)

(七)强化户外运动服务支持

21.加强户外运动安全防控。开展户外运动安全知识教育,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及相关措施。户外运动项目实行属地安全监管,建立户外运动安全分级管控体系,引导户外运动项目健康发展。建立健全赛事活动安全工作机制和分级监管体系,对赛事活动举办中易发生危及公共安全和参赛者人身安全的各类风险和突发事件制定包括医疗、救援、消防等在内的安全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完善赛事活动“熔断”机制,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坚持户外运动项目赛事活动主办方为赛事活动购买公众责任保险,为参赛者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卫生健康委)

22.健全户外运动救援体系。构建户外运动救援队伍体系,发展社会应急力量。强化应急培训、预警控制、救援演练等工作,完善救援标识,优化救援流程,应用科技提高救援效能,完善救援、运输一体化的户外运动应急救援服务体系。(责任单位:省体育局)

23.推进户外运动人才培养。鼓励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开设户外运动产业相关课程,创新户外运动产业人才培养模式,推动产业发展需求侧与学校人才培养供给侧紧密对接。鼓励相关企业联合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科研院所建立户外运动教学、科研和培训基地,培养户外运动研究型、技能型、应用型人才。加强与国际户外运动行业组织、机构和企业的交流合作,引进高层次人才。鼓励和支持退役运动员从事户外运动产业,扩大专业人才队伍。(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教育厅)

24.建立户外运动产业统计制度与标准体系。探索开展户外运动产业统计工作,建立户外运动产业发展统计指标,逐步形成全面、准确、及时的户外运动产业统计与数据发布机制。加强户外运动标准化建设,以标准引领户外运动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统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党委主导、政府主管、部门主责、社会参与的跨部门协调机制,加强体育与发展改革、教育、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林草等部门统筹协调。鼓励各地制定户外运动产业规划,融入地方经济社会整体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发挥好规划引领、政策扶持、资源对接、项目落地、信息公开等方面的作用。(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林草局)

(二)加大政策支持

切实落实国家支持体育产业发展的各类税费优惠政策,鼓励各地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户外运动产业发展。在符合国土空间等相关规划、不破坏自然生态的前提下,鼓励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荒山、荒地、荒滩及石漠化土地发展户外运动产业。将户外运动产业发展成效作为全民健身活力城市指数的重要评价指标。(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自然资源厅、省林草局)

(三)强化监督管理

落实国家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关要求和标准,不逾越生态保护红线,不破坏自然生态系统。建立透明规范、平等竞争、运行有序的户外运动市场环境。加强对户外运动产品质量监测及日常监督,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林草局)

(四)加强宣传引导

与全域旅游同部署、同宣传、同报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户外运动建设全域体育宣传活动,传播户外运动理念,培育户外运动文化,提升全域体育知晓度、传播率,彰显体育产业多元价值,倡导积极健康、低碳环保的户外运动生活方式,创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共同建设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省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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