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8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9-01 17:13:00 来源:省体育局政策法规宣传处          
侬建国等8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文山州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纳入省级项目库并给予资金支持的建议》(第389号,原第151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意见,现答复如下:
省体育局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2022年4月6日至15日,随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罗红江调研组,先后赴昆明、文山、昭通3个州(市)对全省全民健身运动情况开展实地调研,落实文山州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等情况。在了解重点建议涉及项目基本情况、推进工作的基础上,函商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形成初步落实重点建议的工作措施。现回复如下:
一、“十三五”云南全民健身事业取得长足发展
近年来,省体育局积极组织实施“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重点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体育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有效推进了全省体育基础设施填空白、补短板工作,全省县、乡、村三级体育设施覆盖率分别从65.8%、60.5%和71.4%上升到100%、75.73%和95.35%,新建各类社会足球场地1684块、
健身步道3110公里。全省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不断壮大,总人数达到63186名,每千人社会体育指导员数已达1.31名。社会体育志愿服务长效机制初步建立,体育社会组织引领大众科学健身,群众体育组织网络建设不断强化。随着“七彩云南格兰芬多国际自行车节”、“七彩云南全民健身运动会”等群众性品牌赛事影响力和周边辐射力不断提升,我省群众性体育活动蓬勃开展,体现我省民族特色、区位优势、覆盖各人群的品牌活动(赛事)数百场次,助力社区、村寨等基层体育健身活动发展。组织参加全运会群众项目、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全国残运会等取得比赛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随着体育产品质量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大众体育的热情也在持续不断增长,体育服务大众健康的能力和效果正在显现,“运动使人健康,运动使人快乐”的观念深入人心。
二、我省全民健身工作存在的短板和下一步的努力方向
2021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21〕61号,以下简称61号文件),对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提出了全方位、多角度的中长期要求,是落实乡村振兴、体育强国、全民健身等国家战略的重要举措。对照61号文件的高要求来看,云南省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上还有较大的差距,在推动全面健身事业发展中仍存在困难和问题。一是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差距较大,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及开放步伐有待进一步加快。总体来看,我省全民健身设施、场地从总量到种类、档次还不能适应广大群众健身需求。一方面,由于经济基础等原因,我省体育场地设施布局不完善,历史欠账多,虽经过多年的努力追赶,目前,仍未能完成行政村(社区)及以上基层地区基本公共体育设施“全覆盖”。按照《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中关于县级体育设施建设标准的要求,县(市、区)要实现“两个一”的建设标准,目前,我省“两个一”县级达标率仅52.71%,无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和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另一方面,对照61号文件要求,各地普遍缺乏综合性较强、质量档次较高的群体健身设施,特别是冰雪、民族体育和社区化的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还有差距,体育基础设施补短板、填空白工作尚未完成。二是全民健身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还有较大差距。2021年以来,体育系统在体育赛事活动开展中,持续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由于需要地方卫健部门的许可才能举办一定规模的体育赛事活动,大量线下体育赛事活动被取消,转为居家健身和线上赛事,老年人等群体健身参与活动的门槛相应提高,边境一线体育公共服务较难保障,基层体育系统在服务的水平和能力方面还有欠缺。按照61号文件的要求,更高水平的公共服务要满足更多的社会资源共享,由于安全措施、经费补贴和组织管理不到位等因素,包括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内的公共体育场(馆)及设施对外开放的工作仍较为艰巨,一些学校的体育场馆在节假日完全关闭,甚至对学生也不开放,完全不向社会大众开放。三是社会力量参与难度大。体育场馆的运营一直是全国体育系统面临的难题,社会力量参与难度大、门槛各有高低,且需要满足低免开放相关要求,场馆运营盈利性较差。全省各地公共体育场馆国有资产管理改革过程中的做法不同,部分体育场馆划转归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实行区域内国有资产的统一管理、运营,管理权限不在体育部门,无法申领国家各类面向公共体育场馆的开放补助资金。各地对体育场馆、健身会所等经营主体缺乏税费、水电等政策优惠,或有政策优惠,但难以落地。
下一步,全省体育系统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61号文件精神,构建云南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一是因地制宜,做好云南全民健身政策设计。分析云南体育的优劣势和独特性,将全民健身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更好的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探索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群体工作模式,创新能够适应和满足群众需求的全民健身工作做法,积极倡导主动健康文化。一方面,作为公共服务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体育公共服务要“立足于有”,后而“提升为优”,继续致力于实现县、乡、村体育设施覆盖和提升,填补公共体育设施短板和空白。落实“十四五”时期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全面推进“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以全方位多层次的全民健身活动为公共服务体系提质增效。转变重建轻管、求大求全、撒胡椒面等理念,强化公共体育设施开放管理和服务工作,开源节流、提质增效,建设群众身边的球场、户外运动等小型多样健身设施,重点推进体育公园、社区健身中心、体育场馆、健身步道、社会足球场地、篮球场、冰雪场地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项目,大力建设群众身边的各类健身步道,开展群众滑冰场建设试点工作,完善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机制。另一方面,保持优势和特质,在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寻求均衡发展、差异突破。打造群众体育示范地区、项目基地、品牌活动、典型人物等引领示范,引导昆明、玉溪、红河、保山、德宏等地争创各类全民健身示范地区。以抓好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为契机,持续推进体育与健康深度融合,加快健康云南建设,打造试点地区和单位,常态化监测全省国民体质状况、群众经常参加体育锻炼情况。进一步加强全民健身信息化、智慧化建设,实现全民健身信息公开、体育场馆预定、科学健身指导人员管理、国民体质测定服务、健身活动赛事发布等信息一体化管理。二是用好政策、不等不靠,履行云南全民健身事业发展体育职责。以“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大体育”格局为支撑,把各项国家战略做精做细,实现我省体育工作的融合发展。以持续实施“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为切入点,强化部门协作意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共同推动事业发展。继续落实各级政府“三纳入”,按照《云南省全民健身条例》规定,切实履行政府提供体育公共服务的责任,逐步加大政府对全民健身经费投入,将体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省体育局与省发展改革委密切配合,制定好《云南省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将各项国家战略落实为有力的云南政策和措施,体现对民族、边境等地区的政策性倾斜。多方整合资源,在充分争取各级财政的积极支持下,制定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鼓励性措施。特色抓住、重点不放,持续打造云南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基地,带动活动赛会举办、人才队伍培养、项目文化传承等工作,开展民族民间传统体育活动和以家庭为单位的社区运动会,打造一批民族传统体育特色乡镇、村寨,助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三是围绕沿边跨境,构建云南与周边国家体育发展命运共同体。以8个沿边州(市)、25个边境县(市、区)、110个沿边乡镇(街道)、878个行政村(社区)和19个沿边农场为重点,分步实施,保障覆盖9424个自然村,统筹推进235.6万人口的体育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通过建设我省边境地区跨境体育基础设施,打造“国门”运动场所,打造专属“云南跨境体育”文化符号,为我省民族团结示范、边疆稳边固边打好重要基础。举办跨境体育赛事活动和跨境民族体育发展合作论坛,构建云南自有品牌赛事,开放云南与周边邻国沟通交流窗口,促进我省与周边邻国民心相通。推动形成以昆明为核心,以“昆明—大理—丽江—香格里拉”体育旅游发展带、沿边跨境体育产业合作带和北部山地户外运动板块、中部康体健身休闲板块、南部民族体育体验板块为重点的健身休闲产业格局。
三、建议中文山州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麻栗坡县全民健身中心项目。麻栗坡县全民健身中心项目。选址位于麻栗坡县磨山片区,总建筑面积19329.22平方米,占地2.2万平方米,概算投资9040.89万元,含体育综合馆、游泳馆、篮球场及其配套和附属用房。目前,该项目处于用地报批阶段,项目用地划为储备用地,用地性质已调整为公共设施用地,尚未取得土地证和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规划许可证。项目规划方案已经通过县规划审查。该项目已取得立项审批文件,已办理环评、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丘北县全民健身中心项目。选址锦屏镇马头山村民委,总建筑面积9.88万平方米,占地6.36万平方米,概算投资8亿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体育场、篮球馆、游泳馆、户外训练场地、接待中心、管理中心等设施。目前,已完成项目征地7.58万平方米,尚未取得土地证和用地规划许可证。2018年,县文广体局曾委托规划院编制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和可行性研究报告;2021年,丘北县成立了项目前期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拟对该项目规划进行再次优化,截至目前,由于没有项目前期资金,项目规划修改工作还未开展。目前,该项目不具备立项条件,尚未立项。
(三)富宁低海拔训练基地二、三期项目。在一期已投入运营的基础上,拟建设皮划艇赛道、艇库、自行车赛道、沙排场地、游泳馆等体育训练设施,概算投资3.2亿元。目前,训练基地二、三期项目未开展项目前期规划,不具备立项条件,尚未立项。
四、加强文山州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思路和支持建设项目的工作打算
一是积极支持文山州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建设。2021年,省政府陆续印发了《云南省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发展群众体育若干措施》、《云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等支持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重要文件。省体育局、省发改委先后制定了《“十四五”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整体解决方案》、《云南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填空白工作方案(2021—2025年)》、《关于建设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库的通知》等配套政策。202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大力推进包括文山州在内的全省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是各级体育、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的共识。
二是科学论证、认真梳理各地全民健身设施短板。省体育局在开展全省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统计工作中显示,麻栗坡县、丘北县、富宁县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的基本情况统计显示:麻栗坡县人口24.36万,体育场地面积54.02万平方米,包括体育馆1座,田径场地13个、足球场地21个,篮球场地647个,健身步道2条,人均体育场地面积2.22平方米。丘北县人口46.8172万,体育场地面积达95.9421万平方米,包括体育场1块,田径场地61个、足球场地42个,篮球场地756个,健身步道13条,人均体育场地面积2.05平方米,暂未达到全省平均水平,目前缺少体育馆、全民健身中心等设施。富宁县人口39万,体育场地面积达74.39万平方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1.91平方米。目前除麻栗坡县人均体育场地面积接近全省平均水平(2.31平方米)外,其余地区距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仍存在一定差距。公共体育场馆建设应本着补短板、填空白,循序渐进、逐步完善等原则。
三是科学严谨、认真细致开展项目规划等前期工作。省体育局、省发展改革委将严格落实《云南省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发展群众体育若干措施》、《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指导文山州进一步完善该三个项目的项目规划等前期工作,按照人口规模、地方财力、使用效率等要素,科学编制各项目建设规划。如按照国家《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体育馆的建设规模应按照人口规模和比赛要求确立(依照人口规模分为五级,即200万以上、100-200万、50-100万、20-50万、20万以下人口),三个县人口规模均小于50万,体育馆、全民健身中心等项目建设均有严格的规模上限。富宁低海拔训练基地不属于全民健身设施,一期投入使用后,由于地理位置、项目特征和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使用效益有限,接待量较小,主要依靠省属运动队开展集训使用。建议缩减丘北县全民健身中心项目规模,适当控制麻栗坡县全民健身中心项目,科学论证富宁低海拔训练基地二、三期项目可行性。
四是因地制宜、实事求是支持项目建设。麻栗坡县、丘北县、富宁县县级财力薄弱,大型综合性体育设施建设较为依赖上级财政转移支付。在省体育局、省发展改革委认真把控工程项目规模、使用效益、后续运维等基础上,在项目前期工作完毕、项目立项后,再论证财政支持可行性。省体育局、省发展改革委将在各项目立项后,积极纳入省级全民健身项目库,依托“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等支持项目建设,并积极争取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项目资金支持。
感谢侬建国等8位代表对我省全民健身事业的关注支持和积极建议。上述答复是否翔实,请给予匡正。我们将在工作中及时听取你们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完善工作措施,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全民健身需求再作努力。




                           云南省体育局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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