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体育局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加快发展全域体育基地推动高原特色体育强省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31 09:37:00 来源:云南省体育局经济处          
各州、市教育体育局,发展和改革委,卫生健康委,文化和旅游局,民族宗教委(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金融办:


现将《关于加快发展全域体育基地 推动高原特色体育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云南省体育局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24日                      



关于加快发展全域体育基地推动高原特色体育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


全域体育基地(以下简称“基地”)是指在一定行政区域内,以高原体育训练基地为发展基础,以体育产业为优势主导产业,实现区域内体育资源有效整合、产业深度融合的区域体育产业发展理念和模式。为进一步拓展体育产业发展空间,加速体育与旅游、教育、休闲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具有高原特色的体育康养新品牌,助力高原特色体育强省建设,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主动融入与服务国家体育发展战略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打造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牌”,以高原体育训练基地为载体,统一规划、优化布局,推动体育与相关产业融合创新,促进高原体育训练基地实现梯级化、立体化、特色化、多元化、国际化、全域化发展,着力提升云南体育影响力,为云南建设高原特色体育强省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以培育高原特色体育康养新品牌为核心目标,推进全省高原体育训练基地全域规划、全域布局、全域融合、全域服务。力争到2025年,7个省级重点示范体育训练基地场馆设施基本健全,部分州市体育训练基地基本建成,2个体育运动类特色小镇业态更加丰富,全域体育基地体系初步建立。到2035年,28个州市体育训练基地基本建成,体育与旅游、教育、休闲等产业深度融合,科技水平明显提升,群众健身意识显著增强,体育消费规模进一步扩大,体育产业由“单一发展”向“全域发展”转变,创建一批高质量全域体育示范基地,助推国际康养旅游示范区与高原特色体育强省建设,助力打造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牌”。
二、完善规划引领
对接国家体育产业顶层设计,落实配套政策,引导体育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加快高原特色体育产业融合发展步伐。强化全域体育基地理论研究,夯实体育产业全域发展理论基础。按照《云南省“十四五”高原体育训练基地发展规划》,有序推进高原体育训练基地建设,完善全域体育基地基础设施。鼓励各级政府将全域体育基地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自然资源规划、城乡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乡村振兴等规划相衔接,编制全域体育基地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建立督导与评估机制,切实保障规划实施。
三、优化全域布局
围绕“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培育集群”的发展理念,以高原体育训练基地为抓手,以“体育+”工程为引领,推进全域体育基地融入全省体育产业“一个核心体育产业圈,三条体育产业带”的总体布局中,构建多点支撑、多元发展新格局。
做强“一个核心体育产业圈”。发挥滇中城市群产业优势,推动高原体育训练基地多元化发展,促进体育与先进装备制造、健康服务、旅游文化、数字经济等产业创新融合,加快体育训练服务业、体育制造业和健身休闲业发展。
做特“三条体育产业带”。滇西南沿边跨境体育产业带立足区域内独特的民族文化、丰富的自然资源、便利的边境区位,以马拉松、自行车、汽车自驾、藤球、陀螺等运动项目为带动,推进高原体育训练基地特色化建设,重点布局体育训练服务业、体育竞赛表演业和跨境体育旅游业发展。
大滇西体育旅游发展带以体育旅游精品景区、线路、赛事、目的地为引领,打造适合各类人群、满足不同需求的体育旅游产品和服务,推动高原体育训练基地差异化发展,培育集赛事参与、旅游体验、科普研学、休闲康养于一体的体育旅游新模式。
滇东北山地户外运动带依托丰富的户外运动资源,推进步道、登山道、骑行道、露营地等山地户外运动场地设施建设,推动高原体育训练基地专业化发展,优化体育竞赛训练、体育培训、山地户外运动产品体系,打造山地户外运动知名品牌。
四、推动康体融合发展
加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支持基层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合理布局大中小型体育场馆、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多功能运动场等场地设施建设,实现全省行政村(社区)以上体育基础设施全覆盖,并向自然村延伸。鼓励社会资本加大户外运动营地、滑雪场、体育公园等场地设施建设。推进覆盖全省、便民可达的“大健康”步道系统,兼顾步行、骑行、登山、轮滑等健身功能。推进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机制,完善信息化服务系统。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统筹建设社区健身设施。新建居住小区要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配建社区健身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
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建设全省科学健身指导体系,开展科学健身指导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试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组建科学健身指导专家智库,制定科学健身活动指南,构建全民健身大数据平台,推广科学有效的体育健身方法。纵深推动体医养融合发展,鼓励基地逐步建立健康管理数据平台,推广体质健康测定、运动处方、健身咨询等科学健身服务,建立针对不同人群、不同环境、不同身体状况的运动处方库。推广健身气功、武术等传统体育运动项目,提升中医传统保健服务能力。引导大众培养终身体育锻炼习惯,熟练掌握至少1项终身受益的运动技能,通过运动健身预防和治疗慢性疾病,培养健康生活方式。
丰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内容。举办全民健身示范活动, 广泛开展适合各人群、地域和行业的健身活动。开展七彩云南全民健身特色品牌创建活动,实现“一州市一品牌,一县区一特色”,打造天天马拉松、七彩云南格兰芬多国际自行车节、大众篮球争霸赛等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在全民健身日、重大节假日等时间节点,倡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开展健身赛事活动。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大力推广居家健身和全民健身线上赛事活动。持续开展爱国卫生专项行动,推广普及广播体操、民族健身操(舞)、健身气功等工间操,推动更广泛的人群参与健身、科学健身。
促进民族体育文化繁荣发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目的,不断丰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展示平台和活动载体,建设民族传统体育基地,挖掘民族传统体育资源,普及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定期举办全省民族体育运动会,支持举办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赛事活动。在民族传统节庆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具有云南民族特色与地域特征的运动健身和体育赛事活动。
五、推动体旅融合发展
打造特色体育旅游品牌。紧抓大滇西旅游环线建设和全域旅游发展契机,持续培育具有区域特色的体育旅游精品项目和体育文化优秀项目,到2025年,力争打造中国体育旅游精品景区10个、体育旅游精品线路15条、体育旅游精品赛事25个、体育旅游精品目的地5个,支持基地扩大体育旅游产品和服务优质供给。
创建体育旅游示范项目。结合各地户外运动与体育旅游资源,创建3个以上国家级体育(户外运动)产业园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创建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建设户外运动基地、体育旅游景区等设施,支持体育运动类特色小镇发展。
发展特色体育旅游赛事。到2025年,建设以昆明、曲靖、玉溪等地为代表的区域性特色赛事中心。鼓励基地开展体育嘉年华或足球、冰雪等特色赛事活动,支持基地结合民族传统节庆举办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赛事活动,打造摔跤、赛马、斗牛、陀螺、射箭、射弩等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竞赛表演精品项目。
强化体育旅游要素保障。探索利用“两步路”、“数字体育”等平台,建设体育旅游综合服务体系。鼓励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等根据自身发展实际,建设健身休闲营地、汽车自驾运动营地等体育旅游设施。逐步完善体育旅游救援机制,加快建立全省涵盖医疗、救援、运输等服务保障方面的综合应急救援服务体系。
六、推动体教融合发展
开展青少年冬夏令营活动。采用冬夏令营、阳光体育大会、户外营地等形式,组织体育教师、教练员和学生在基地开展运动项目技能培训,提高青少年体育素养和运动水平。鼓励基地与大中小学校建立合作机制,定期开展以足球、篮球、排球、冰雪等运动项目为主题的体育研学活动,深化基地体教融合。
健全体教协同育人机制。畅通基地优秀退役运动员、教练员进入学校担任或兼任体育教师的渠道,为学生提供专项运动技能培训服务,并按规定领取报酬。
支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引导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开发多样化体育培训产品,拓展线上赛事、线上培训等业务。鼓励基地延长对外开放时间,创建衔接有序的体育俱乐部竞赛、训练和培训体系,在场地服务保障、教练员配备等方面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发展提供支持。
探索建立青少年体育训练中心。鼓励有条件的基地建立青少年体育训练中心和后备人才培养基地,配备专业教练员和服务保障团队。支持基地以适当形式与中小学校开展合作,盘活体育场地和人力资源,承接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和体育培训。
七、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完善基地基础设施。推进现有高原体育训练基地老旧场地设施提升改造,进一步完善供水、供电等相关配套设施。支持曲靖文化体育公园等基地打造集体育赛事中心、全民健身中心、体育文化中心为一体的体育服务综合体。
提升基地公共体育服务水平。引导符合开放条件的基地对外开放,提高体育场馆运营效益,提升公共体育服务水平。加强对基地体育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提升用户使用体验。鼓励基地创新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机制,推进公共体育场馆“改造功能 改革机制”试点。
加快基地数字化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基地建设信息服务系统、大数据中心或科研工作站,数字化升级改造体育场馆,提升体育场地设施智能化水平。支持云南省昆明海埂体育训练基地建设大数据中心,探索建立辐射全省的科技服务网络。
强化基地赛事安全保障。鼓励基地建立不同级别、不同类型体育赛事的安保标准体系,引入专业安保公司承担安保等工作,保障体育赛事安全。完善基地的安全警示、紧急救援、消防、安全防护等标识信息,加快构建以昆明为中心、其他州市为支撑、县市区为支点、基地为补充的安全救援网络。
加强基地体育对外交流合作。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主动服务和融入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鼓励基地加强与南亚东南亚国家在体育训练服务、赛事组织、教育培训、文化交流等方面的合作,积极打造国际体育赛事活动品牌,承办“一带一路·七彩云南”国际足球邀请赛、亚洲藤球锦标赛等国际体育赛事,扩大体育对外交流影响力。
八、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教育体育、发展改革、卫生健康、文化和旅游、民族宗教、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金融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多部门合力推进基地建设的工作机制。各地要强化政策衔接,加强对加快发展全域体育基地推动高原特色体育强省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
加大金融支持。积极争取国家财政资金和政策性银行贷款支持,鼓励省内金融机构出台支持基地发展的具体措施。各级要加大对基地财政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通过规范设立产业资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特许经营等方式,引导各级各类资金和社会资本参与基地建设。
强化用地保障。基地发展所需用地应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安排,涉及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予以优先保障,强化基地用地供给。鼓励各地在不影响相关规划实施及交通、市容、安全等前提下,可应社会主体申请,提供城市空闲土地建设健身设施。支持对健身设施和其他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功能整合。在不改变、不影响建设用地主要用途的前提下,鼓励复合利用土地建设健身设施,通过与具有相容性用途土地产权人达成使用协议的方式促进健身设施项目落地。鼓励依法依规利用城市公益性建设用地建设基地,并统筹考虑应急避难(险)需要。



附件:1.云南高原体育训练基地总体布局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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