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的必要性
国家体育总局于2020年1月17日颁布了《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25号)。2021年5月,甘肃省白银市黄河石林百公里越野赛因局部天气突变发生公共安全事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教训十分沉痛。国家体育总局就加强体育赛事活动的监管和服务专门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并下发一系列文件就确保体育赛事活动安全提出明确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体育赛事活动的申办、审批、组织和保障等环节,明确各部门的职能分工,形成科学、安全的办赛指引,省体育局结合实际,特制定《云南省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实施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二、制定的依据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2020年1月17日颁布的《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25号)制定《实施办法》。
三、制定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
《实施办法》制定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从国情实际出发,维护体育发展良好秩序,更好保障人民体育权益,为推进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体育强国和体育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依法治体的现实要求。《实施办法》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体育强国和体育强省的建设目标,落实依法治体的现实要求,着力推动依法监管和行业自律相结合,切实加强体育赛事活动的申办审批和安全管理,规范体育赛事活动的组织程序,大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能职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迫切参与体育赛事活动的新要求和新期待,突出依法保障公民参加体育赛事活动的权力,确保依法办赛科学、安全、健康发展。
二是着力解决体育赛事活动监管领域的突出问题。当前,体育组织发展不规范,各行业职能职责划分不清晰,监督管理不到位,体育执法与市场发展适应不够等问题比较突出,《实施办法》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对解决有关体育赛事活动监管服务上存在的一些重要问题作出积极回应,探索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制定有效措施,推动赛事管理服务保障走向更高水平。
三是紧跟当前国家立法改革的节奏。近年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体育强国建设纲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与兴奋剂有关的罪名;各地也出台了许多配套的地方性法规,推动了体育法治建设健康蓬勃发展,为依法治体进行了先行先试。《实施办法》在认真学习领会当前体育法治领域最新精神的基础之上,对适应体育事业改革发展需要的有关措施进行有效体现。
四是做好体育与相关领域的衔接协调。一方面,《实施办法》的制定持系统观念,既调整好体育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又注重做好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建立联动工作机制,明确“熔断”节点,有效弥补体育执法上的短板弱项,在强化《实施办法》作为体育赛事活动举办的基本遵循的基础定位上,做好与突发事件应对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反兴奋剂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协调衔接。另一方面,该法的制定坚持立足国情省情,充分结合我省体育组织发展的现状,加强对体育组织的监管和服务,厚植体育协会发展土壤,推动体育赛事活动监管在依法治体的道路上行稳致远。
四、制定的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充分吸纳了《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25号)和当前关于体育赛事活动监管的最新要求,对职能职责划分、服务保障内容、陈述备案、熔断机制建立施行等方面进行了详细阐释,既突出“上情”又有效结合“下情”,指导性佳,可操作性强。
(一)明确职能分工。将体育系统内部的赛事活动和体育系统外其他单位组织的赛事活动进行有效的职能区分,确定了“谁审批(备案)、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完善赛事组织。详细规定了办赛应建立联合医疗、卫生、交通、应急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动工作机制,必须制定有关应急预案并强化应急准备。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等的权利义务需要以合同形式予以明确。
(三)严格赛场管理。吸纳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监管服务的意见》的有关内容,对赛场行为进行具体的约束规范。
(四)有效服务保障。开展赛事活动评估,推动体育赛事活动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对本行政区域内体育赛事活动进行等级评定,鼓励运用互联网、新媒体技术等举办线上赛事活动。对安全保障工作方面进行了具体要求。
(五)加强指导监管。明确赛事各方权利义务,明确了加强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督服务,对区域内的赛事活动进行等级评估评定,与信用体系相衔接,建立白名单管理制度。
五、制定的程序说明
(一)深入调查研究。成立起草小组,分管副局长结合赴州(市)、区(县)和直属训练单位等调研的时机,带领起草组先后同一线赛事承办单位、训练机构赛事组织者、有关赛事执行公司等进行深入座谈和详细了解,摸清了当前云南赛事管理中的特点规律,重点查找了监管服务中存在的明显短板和突出矛盾问题,为有的放矢开展文件起草积累了大量的一手素材。
(二)广泛征求意见。《实施办法》初步拟定之后,在相关省级厅(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16个州(市)教体局和省级36个协会中进行了书面意见征求。
(三)反复讨论研究。首先是邀请有关赛事执行公司的执行负责人、路跑协会权威专家和云南大学的体育研究学者进行讨论研究,形成了初步意见;之后又召集云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昆明理工大学体育学院、省体育科学研究所和州(市)有关教育科学研究所的专家进行第2轮的研究讨论,交我局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之后形成了《实施办法(审议稿)》,召开局党组会讨论研究和修改完善后形成了《实施办法(送审稿)》,之后提交省人民政府法规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备案。
六、文件有效期
《实施办法》的公布日期是2021年10月12日,施行日期是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