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体育局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体育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各省级体育协会:
《云南省省级体育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实施方案》已经省体育局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云南省体育局
2020年7月1日
云南省省级体育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激发体育社会组织市场活力,根据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省级体育协会脱钩改革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去行政化的原则,开展省级体育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坚持加强体育总会建设和省级体育协会脱钩改革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省体育局与体育总会协同配合,完善一批脱钩一批,移交一批指导一批,做到脱钩不脱管,加快促进各省级体育协会成为依法设立、自主办会、服务为本、治理规范、行为自律的社会组织。
二、改革范围
除云南省体育总会、云南省足球协会以外,省体育局业务主管的35家省级体育协会为本次脱钩改革范围。
三、改革任务
一是持续加强体育总会建设,二是省级体育协会与行政机关有序脱钩改革。
(一)加强体育总会建设
1.完善组织机构。一是召开理事会会议,健全组织机构,完善领导机构。二是完善秘书处内设机构,加强人员配备。三是加强各级体育总会建设,指导、做好省级体育协会、各级总会成立、换届工作。
2.加强队伍建设。一是进一步完善秘书处各机构工作职能,制定机构职能职责方案。二是完善体育总会各项制度建设,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3.加强行业指导。协会脱钩后,体育总会建立工作机制,畅通联系渠道,主动了解掌握各省级协会基本情况,配合省体育局加强行业指导和服务。
(二)省级体育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
1.机构分离,规范综合监管关系。一是取消行政机关(包括直属单位)与协会的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关系,协会依法直接登记、独立运行,不再设置业务主管单位。二是依法保障协会独立平等的法人地位,按照有利于行业发展和自愿互惠的原则,鼓励协会优化整合,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三是事业单位与协会合署办公的,逐步将机构、职责、人员和资产分开,事业单位不再承担协会职能。
2.职能分离,规范行政委托和职责分工关系。一是厘清行政机关与协会的职能边界,对协会承担的行政职责进行全面梳理,剥离协会现有行政职能,行政机关不得将其法定职能转移或委托给协会行使,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鼓励行政机关向有条件的协会和其他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鼓励和支持协会参与承接政府购买的服务。
3.资产财务分离,规范财产关系。一是取消对协会的直接财政拨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其发展。二是协会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单独建账、独立核算。三是业务主管单位负责对其主管的协会资产财务状况进行全面摸底和清查登记,并对资产清查和核实结果进行确认。脱钩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和处置的有关规定,严禁隐匿、私分国有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四是协会占用的行政办公用房,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腾退,实现办公场所独立。
4.人员管理分离,规范用人关系。一是落实协会人事自主权,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依法依章程自主选人用人。二是协会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合理确定工作人员工资,并为工作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协会工作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当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鼓励协会建立企业年金。三是行政机关不得推荐、安排在职或退(离)休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或单位工作人员)到协会任职兼职,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党政领导干部及在职工作人员,不得在协会兼任职务,个别确属工作特殊需要兼职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批;退(离)休三年后到协会兼职,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或备案后方可兼职。
5.党建、外事等事项分离,规范管理关系。一是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云南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后党建工作管理体制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组发〔2016〕6号)要求,做好脱钩前协会党建工作和脱钩后党组织移交工作。脱钩后,省级协会的党建工作,归口由省委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统一领导,省民政厅社会组织党委及重点行业党委具体负责。二是省级体育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完成后,其外事工作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后外事管理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云政外发〔2016〕73号)的要求执行,交由省外办归口管理。省外办负责对省级体育协会外事工作的指导、协调、管理、服务和监督,支持省级体育协会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为其开展国际交流提供便利。三是协会主管或主办的报刊不受脱钩影响,可维持现状。
(三)全面加强协会党建工作
着力落实《云南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联合工作组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联组〔2020〕1号)关于全面加强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要求,稳妥做好协会脱钩改革中的党建工作,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健全与党建工作机构、登记管理机关的协同联动机制。
四、改革原则
——应脱尽脱。凡是符合条件并纳入改革范围的省级体育协会,都要与行政机关脱钩;凡是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都要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省级体育协会进行脱钩。
——先立后破。脱钩的同时要同步做好新制度的建立和新旧政策的衔接工作。脱钩前需要省体育局前置审批的事项,脱钩后取消审批环节,在新办法出台前明确过渡性措施。特别做好协会负责人人选审核,采用政治审核办法,严把人选关,推行党组织书记和体育协会负责人“一肩挑”。
——边脱边接。进一步加强省体育总会建设,在党建关系、业务指导方面提前做好接收准备工作,针对各协会脱钩后实际情况分类开展处置,确保脱钩不脱管,省级体育协会顺利有序交接。
——稳中求进。平稳实施脱钩改革工作,争取奥运会项目、亚运会项目、全运会重点项目协会、重点领域协会脱钩完成后,业务不降,水平不减。
五、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
成立云南省省级体育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推开省级体育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和省体育总会建设工作。
组 长:尹 勇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晓憬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正宁 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亚敏 党组成员、副局长
余红颖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张彦辉 办公室主任
邢 晋 体育经济处处长
刘 凡 政策法规宣传处处长
梅松尚 机关党委(人事处)专职副书记
吕汇慧 群众体育处副处长
杨 茜 机关党委(人事处)副处长
唐 明 机关纪委书记
张云龙 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主任
刘良勇 省北教场体育训练基地主任
唐 勇 省松茂体育训练基地主任
李方明 省棋牌运动管理中心主任
周云川 省网球运动管理中心主任
覃珍德 省老年体育活动中心主任
苏向东 省行政事务管理中心主任
马莉琼 省健身气功管理中心副主任
王俊萍 省模型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晓憬兼任,副主任由张彦辉、邢晋、梅松尚、吕汇慧、杨茜兼任。办公室负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落实工作部署;制定改革总体方案;跟踪各工作组任务推进情况,及时与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对接联系;梳理改革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工作组
成立3个工作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领导。主要负责加强体育总会建设;对省级体育协会开展摸底调研,制定“一会一策”改革方案;按照“五分离五规范”要求全面推开改革;持续推进协会改革等相关工作。
1.总会建设工作组
组 长:张晓憬 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张彦辉 办公室主任
吕汇慧 群众体育处副处长
邢 晋 体育经济处处长
张云龙 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主任
梅松尚 机关党委(人事处)专职副书记
负责进一步加强体育总会建设。
2.脱钩工作组
组 长:张晓憬 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吕汇慧 群众体育处副处长
梅松尚 机关党委(人事处)专职副书记
杨茜机 关党委(人事处)副处长
邢 晋 体育经济处处长
张彦辉 办公室主任
负责35家省级体育协会脱钩改革工作。其中,群体处具体负责协会机构分离和规范综合监管工作;机关党委(人事处)具体负责协会行政职能分离、人员管理分离工作;经济处具体负责行政机关向协会购买服务的监管和指导,资产和财务分离工作;机关党委(人事处)具体负责党建分离和党组织关系移转相关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协会外事分离工作。
3.党建工作组
组 长:李正宁 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梅松尚 机关党委(人事处)专职副书记
唐 明 机关纪委书记
全面加强脱钩期间省级体育协会党建工作,为省级体育协会脱钩后提供业务指导和支持。
六、工作步骤
根据《云南省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分批次、分阶段滚动推进脱钩改革各项工作。
(一)推进实施
1.摸底调研
对35家省级体育协会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研,可采用填报基本情况表、实地访谈、会议交流等多种形式,摸底各协会基本信息、机构情况、职能情况、资产财务情况、人员情况、党建情况、外事情况、举办报纸期刊杂志情况和联系挂靠情况。
完成时限:2020年2月28日前。
2.一会一方案
在摸底调研的基础上,逐个制定脱钩实施方案,并填报《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单位基本情况表》,方案及基本情况一式十份送交省民政厅。
完成时限:2020年7月31日前。
3.加强体育总会自身建设
切实发挥总会秘书处作用,建立工作制度,明确各工作部职责。发挥全省社会组织统领作用,扩展资金来源渠道,开展各类活动,为总会运转提供基础保障。可采用场地租赁、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开招聘等方式逐步实现办公场地、经费、人员独立。
完成时限:2020年7月31日前。
(二)全面脱钩改革
4.第一批脱钩
非奥运会项目、亚运会项目的体育协会,共计13家。分别为云南省健美操协会、云南省汽车摩托车运动协会、云南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云南省信鸽协会、云南体育记者协会、云南省轮滑运动协会、云南省定向运动协会、云南省路跑协会、云南省体育舞蹈协会、云南省青少年体育舞蹈协会、云南省门球运动协会、云南省钓鱼协会、云南省气排球协会。
完成时限:2020年7月31日前。
5.第二批脱钩
奥运会、亚运会、全运会重点项目的体育协会,共计12家,分别为云南省跆拳道协会、云南省篮球协会、云南省马术协会、云南省体操协会、云南省武术协会、云南省游泳协会、云南省乒乓球协会、云南省羽毛球协会、云南省高尔夫球协会、云南省青少年高尔夫球协会、云南省中老年保龄球协会、云南省保龄球协会脱钩改革。
完成时限:2020年8月31日前。
6.第三批脱钩
项目中心、训练基地与协会存在主办、主管、联系、挂靠关系,协会共计10家,分别是云南省老年人体育协会、云南省船艇运动协会、云南省网球协会、云南省围棋协会、云南省棋类协会、云南省健身气功协会、云南省模型运动协会、云南省射击协会、云南省射箭协会、云南省拳击协会。
完成时限:2020年9月30日前。
(三)总结
7.中期工作总结
省体育局向省联合工作组办公室上报中期工作总结,包括脱钩改革进展、取得积极成效、创新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困难和下步工作安排等内容。
完成时限:2020年3月23日前。
8.全面总结
省体育局对脱钩改革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将工作总结和《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完成情况表》一式三份送交省民政厅。
完成时限:2020年10月31日前。
七、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省级体育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理清政府、市场、社会关系的的深刻变革,省体育局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脱钩改革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强化行业指导与管理。协会脱钩后,省体育局将转变管理思路,创新管理方式,积极开展政策和业务指导。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对本行业、本领域协会引导发展和规范管理的指导性意见、工作方案等。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协会发展,引导其强化行业自律。依法依规对协会的业务活动实施行业监管,开展专项治理,查办或协助查办违法违规行为。
(三)充分发挥云南省体育总会自身作用。云南省体育总会是指导全省体育运动的,具有群众联合性的非营利性体育社会组织,是省内最高形式的群众性体育组织。进一步明确总会职责、完善内部管理、制定配套政策,在人、财、物方面给予充分保障,将有助于协会脱钩改革平稳有序交接。省级体育协会脱钩后,体育总会将配合省体育局,做好协会行业指导和服务。
(四)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各工作组要按照任务分工,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逐个制定所联系协会的脱钩实施方案,明确各项脱钩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脱钩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改革小组办公室上报。在脱钩改革未完成前,省体育局仍要切实履行行业主管职责,确保脱钩改革平稳有序进行。改革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同各小组的沟通协调,认真梳理改革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及时指导和解决脱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五)坚持底线,强化风险防控。各工作组要按照中央关于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的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切实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坚持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做好风险预案,把可能的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脱钩改革平稳有序推进。
附件:1.省级体育协会脱钩改革名单
2.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单位基本情况表
3.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完成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