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云南省青少年U系列射击锦标赛暨云南省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组射击预赛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25 17:48:00 来源:省体育局竞赛管理和青少年体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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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云南省青少年U系列射击锦标赛暨云南省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组射击预赛将于12月2日至11日在云南省北教场体育训练基地举办,为保证比赛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请各参赛单位严格按照竞赛规程规定报名。各参赛单位报项均采用网上报名系统,纸质报名不予接受。报项截止日期11月26日17点。请各参赛单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register.supershooter.cn/)分别进行2021年云南省青少年U系列射击锦标赛及云南省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组射击预赛甲、乙、丙组报名参赛;丁组、戊组使用速得尔模板将报名表发至邮箱:616389874@qq.com进行报名,联系人:浦绍军(13619447971)。报名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不接受任何逾期报名。

(二)报名截止后不得增报运动员。所有更改须在补充通知规定的正式报到日16:00之前完成。

(三)戊组所有项目均为有依托。

(四)丁组(高校组)报名参赛人员含中学组、大学组。

(五)参加文化测试运动员请在报名单备注栏注明“初一、初二、初三”。

二、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于2021年12月3日到云南省北教场体育训练基地报到。联系人:海瓶 (18213557074)

(二)裁判员于12月2日下午3点前到云南省北教场体育训练基地报到,差旅费按规定报销。报到后统一进行核酸检测。联系人:蒋凌洁 (13619621688)

(三)工作人员需提交72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费用由赛区报销)。发票名称:云南省北教场体育训练基地,纳税人识别号:12530 00043 12074 25G。

(四)为方便各队报到时枪弹顺利入库,请各参赛队在11月30日前将参赛用的枪支及子弹信息发送至邮箱:1090303224@qq.com,以便保卫部门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联系人:和春贵 (18213557074)

(五)电子枪的运输:因电子枪运输需报省公安厅统一办理相关手续。需自带电子枪参赛的参赛队伍提前与承办单位北教场体育训练基地联系(11月26日前);未购置电子枪的单位或不自带电子枪的可使用大会统一提供(需提前与大会联系)。

三、报到时须提交材料

(一)代表队

1.《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责任书》每队签一份。

2.全队人员每人签一份《安全及健康承诺书》。

3.全队人员每人签一份《参赛承诺书》。

4.全队人员72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费用各队自行支付)。

5.运动员人身保险单。

6.《相关人员信息统计》(用于购买保险)。

7.运动员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健康证明。

8.运动员学籍证明(本校盖章)。

9.运动员身份证接受资格审查。

10.15岁以上运动员提交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证明(除接种禁忌暂缓注射人群外)。

11.提交州、市教体局审核通过的报名表(盖章)。

(二)仲裁、技术代表、全体裁判员

1.提交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证明(除接种禁忌暂缓注射人群外)。

2.提交《参赛承诺书》。

四、疫情防控

(一)涉赛人员开展赛前7天内的健康监测,14天内没有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史,没有确诊或疑似人员接触史,14日内居住地无本土新增确诊病例,体温正常且无其他身体不适,持“健康码”、“行程码”和本人近7日内3次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一次需48小时内),在报到前1天报送相关证明至赛区审核。教练员、领队还需提供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证明(至少两次接种)。未提供以上资料的,一律不允许报到参赛。所有人员到达赛区后须统一进行核酸检测,赛中于12月6日下午统一再次进行核酸检测。

(二)裁判员、工作人员开展赛前7天内的健康监测,14天内没有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史,没有确诊或疑似人员接触史,14日内居住地无本土新增确诊病例,体温正常且无其他身体不适,持“健康码”、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证明(至少两次接种)和本人近7日内3次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一次需48小时内),在报到前1天报送相关证明至赛区审核。所有人员到达赛区后须统一再次进行核酸检测,赛中于12月6日下午统一再次进行核酸检测。

(三)关于防疫的相关要求可能会根据比赛地的防疫政策进行适当调整。

(四)原则上要求参赛单位派车,采取“点对点”的交通方式,直达赛区。确因赛区距离较远,需要乘坐公共交通的单位,需在报到途中,尽量减少换乘次数,全程佩戴好口罩,候机候车期间避免人多的地方,切实做好自身防护工作。

(五)自备水杯等个人物品,避免个人物品的交叉使用。携带消毒液、口罩等必要的个人防疫物资,做好个人防护。

(六)抵达赛区后,严格遵守赛区封闭管理规定,不无故外出,不聚集。教练员、官员须全程佩戴口罩,不与赛区外人员接触,不食用外来食品。

五、仲裁、裁判员

仲裁、裁判长由主办单位指派(名单另行通知),辅助裁判由承办单位统一选派。

六、收费标准

(一)伙食标准每人每天65元,购买餐费后一律不办理退伙。住宿按实际发生支付入住酒店,住宿标准每间150元。

(二)参赛运动队食宿费、交通费由各参赛队自理。

以上费用可在报到时按缴费项目依次汇入以下账户,也可与赛区联系,提前汇款。

住宿费:

1.单位名称:云南云上四季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名称:云南云上四季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871903325610567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昆明分行东站支行

2.餐费:

单位名称:云南省北教场体育训练基地

开户名称:云南省北教场体育训练基地

银行账号:53001885436050537147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昆明高新支行

七、联系方式

竞赛联系人:林 玲13888229965

承办单位联系人:林 玲13888229965

邮 箱:616389874@qq.com

住宿联系人:查荣朝13888298845

伙食联系人:杨本洪13678796785

财务联系人:宋元梅15025155279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初步竞赛日程

     2.枪弹信息表

     3.安全及健康承诺书

     4.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责任书

     5.裁判员、教练员、领队、运动员参赛承诺书

 

 

                               云南省体育局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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