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授予等级运动员称号的运动员进行公示的通知(2021年第一批)
发布时间:2021-07-26 10:35:00 来源:竞赛管理和青少年体育处          

各州、市教育体育局、各训练单位:

根据《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8号)、《体育总局关于调整和新增部分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通知》(体竞字〔2019〕40号)的相关规定,现对拟授予一级运动员称号的杨俊杰等42名运动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1年7月26日至8月3日),名单详见附件。

根据体育总局关于印发《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通知(体竞字〔2021〕131号)规定,最新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以比赛起始时间为准)。以上公示的运动员参加的比赛时间均为2021年7月1日前,评级标准以2014年版《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8号)为准。

公示期内,如对名单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电话、书面或其他形式向云南省体育局机关纪委或竞赛管理和青少年体育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名及联系方式或当面反映。

举报电话:省体育局机关纪委:0871-63187935

      竞赛管理和青少年体育处:0871—63166150

 

附件:拟授予一级运动员称号的运动员名单

 

 

云南省体育局     

2020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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