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9年11月28日至2020年1月11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省体育局党组进行了巡视。2020年3月11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向省体育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
(一)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流于形式”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学习不及时,缺乏敏锐性”的问题,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列入理论学习计划,持续抓好理论武装。二是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中央、省委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做到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及时提出贯彻落实措施。
2.针对“学习碎片化,缺乏系统性”的问题,结合实际,精心制定年度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和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结合起来,增强学习的系统性、完整性,全面准确理解党的创新理论和方针政策,每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保持8次以上。
3.针对“学用脱节,缺乏实效性”的问题,一是学习中央和省委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注重紧密结合云南体育工作实际来进行,提出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贯彻意见和措施。二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建立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交流材料预审制,防止脱离体育工作实际和个人思想实际就理论谈理论,做到学思用贯通,让理论学习走心走深走实,真正实现以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扎实”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贯彻文件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深入开展贯彻落实《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闯出跨越式发展路子的决定》“回头看”,印发了中共云南省体育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省政府2020年工作任务落实分工方案》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具体实施措施。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巡视整改和日常工作,防疫情、保备战、促发展,推进全省体育事业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二是配合省民宗委修订《云南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申办办法》,支持各州市申办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参与《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修订草案)》制定工作,将民族地区举办本地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等内容纳入其中,推动制度化建设。三是加强与省文化和旅游厅工作联动,持续培育体育旅游精品项目。打造一批深度融合的体育旅游精品景区、精品线路、精品目的地。持续运营和完善“云南体育旅游”信息服务平台,定期发布体育旅游相关信息。四是向国家体育总局汇报,争取国家相关部委支持,统筹推进近期能走出去的体育赛事,给予中国瑞丽——缅甸木姐国际马拉松、中越“两国一赛道”国际自行车赛参赛人员以通关便利;与红河州共同提升中越“两国一赛道”国际自行车赛赛事规格;启动了与红河州、德宏州等沿边州市和省级体育社会组织就开展藤球、武术、象棋、围棋、羽毛球、高尔夫球等中长期能走出去的项目的研究工作。五是认真做好《体育强国建设纲要》贯彻落实工作,在深入开展省内外调研考察、广泛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拟定了《关于加快建设体育强省的意见》,已报请省委省政府研究原则通过。六是调整充实了云南省反兴奋剂工作领导小组,在省体育局总的机构编制人员不增加的情况下,于2020年3月在云南省体育科学研究所加挂了云南省反兴奋剂中心牌子,调剂配备了云南省反兴奋剂中心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七是认真履行党组主体责任,针对省北教场体育训练基地党总支未严格执行局党组作出的对违反兴奋剂事件的处理决定情况进行通报和问责,对基地党总支书记给予免职处理,对基地时任两名副主任给予谈话诫勉。
2.针对“改革推进严重滞后”的问题,一是制定出台了省足管中心撤销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省足球运动管理中心清算组,发布撤销机构登记公告,完成了省足管中心工作人员分流工作,将于2020年10月30日前完成全部脱钩工作。二是按照《云南省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规划(2016—2020年)》确定的建设任务和进度安排,加强督促指导和工作协调,印发了《2020年云南省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补助方案》,建立足球场地设施建设专家团队,截至7月15日,已实施1400块社会足球场地建设。三是对昆明体育电子设备研究所历史遗留问题进行了清理,加强与云南省体育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协调对接,继续推动昆明体育电子设备研究所移交工作。四是制定了省级体育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实施方案,拟于年底前通过三个批次完成35个省级体育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五是经请示省委编办同意,在省青少年体育训练中心加挂云南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学校牌子。以云南省作为国家体育总局体教融合工作试点省为契机,将省青少年体育训练中心作为体教融合工作试点单位,待国家体教融合相关文件出台后,争取在推进我省体教融合工作中解决相关问题。
3.针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力”的问题,一是研究出台了《云南省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若干意见》,督促有关单位根据其职能职责依规依纪开支相关经费;指导训练单位加强预算管理工作,合理预计自筹收入,确保所有收入全部纳入预算,做到应编尽编。二是制定《云南省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实施方案》《云南省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实施方案》,加强体育赛事组织管理、赛风赛纪、赛事安全,确保体育赛事公平、公正、安全有序开展。三是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对2018年第十五届省运动会散打项目出现的裁判员罢赛和个别教练员扰乱赛场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四是在组织开展省级重大体育赛事中,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信息报送责任,健全报送机制,对赛事情况实行“零报告”制度。
4.针对“体育事业发展成效不明显”的问题,一是正在制定云南省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标准,开展公共体育场(馆)项目建设,加大足球场地供给,以25个边境县为突破口,推动实现县(区、市)体育基础场地设施全覆盖。二是积极推进拓东体育馆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方案报批工作,加强与有关企业项目协调,争取政策及资金方面的支持,保障项目顺利推进,尽快落地。三是对我省竞技体育发展布局进行了专题研究,围绕“强优势、挖潜力、补短板”,重新调整确定各训练单位管理项目。认真研究制定《云南竞技体育“十四五”规划》,确立充分体现云南特色优势的竞技体育发展目标、发展原则、发展模式、发展举措,搭建优势突出、特色明显、兼顾传统、引领社会的项目布局;加大科研服务、人才培养、训练管理、考核评价等工作力度,切实把竞走等项目优势转化为金牌优势,力争让游泳等传统项目重新具备竞争力。四是报请省政府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积极培育多元市场主体,全力促进体育消费,引导体育企业做强做精,拓展线上线下新业务,刺激市场需求增长。积极配合省发改委,全面推进“补短板、增动力”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五是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高效优质服务好体育行业民营企业,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三)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虚化”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和“舆情管控不力”的问题,一是召开了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调整了云南省体育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二是认真制定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将意识形态内容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进行专题学习。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干部考核指标和云南省体育局年度专项巡察工作重要内容。四是完善管理制度,严格规范舆情报告、告知、监控、处置相关工作。
(四)关于“脱贫攻坚助力不精准”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行业扶贫不深入”的问题,专题研究体育行业扶贫工作,制定省体育局年度行业扶贫工作措施,推进30个边境小康示范村体育设施全覆盖,逐步推进全省移民搬迁点体育设施全覆盖。
2.针对“机关扶贫不扎实”的问题,一是组织和指导各级党组织、结对扶贫干部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深入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和“双联系一共建双推进”工作。二是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基层群众制度,坚持局领导每年到扶贫联系点检查指导和开展扶贫工作不少于1次。三是协助扶贫联系点做好全面脱贫、巩固成果、防止返贫和美丽乡村建设等各项工作。
3.针对“扶贫资金监管不严”的问题,一是对2017年至2019年驻村扶贫工作队违规使用扶贫资金购买生活用品情况进行调查,清退了违规使用的扶贫资金,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二是对扶贫联系点超范围使用总队长扶贫工作经费情况进行了纠正。三是制定了《云南省体育局关于驻村扶贫工作队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规范驻村扶贫工作队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
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不力,肃清秦光荣流毒影响不深入”方面
(一)关于“汲取教训不深刻、‘以案促改’政治责任担当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学习研究部署不充分”的问题,一是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和召开全体干部大会,认真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秦光荣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中共中央纪委关于给予秦光荣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构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决定》等内容,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二是结合体育部门实际,制定了《做好“以案促改”坚决肃清秦光荣流毒影响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局开展了“以案促改”工作。
2.针对“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不扎实”的问题,一是认真制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积极做好会前各项准备工作,按照“三摆三见”认真查摆问题,深挖思想根源,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开展充满辣味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和指导机关基层党组织分别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
3.针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组织机关基层党组织对照局党组《做好“以案促改”坚决肃清秦光荣流毒影响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了“以案促改”“回头看”,持续抓好局党组“以案促改”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彻底肃清秦光荣流毒影响,构建体育系统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二是组织和指导机关基层党组织举一反三,通过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警示教育、以案释纪明纪、廉政专题党课等,深入推动“肃流毒、除影响、清源头、树正气”专项行动和“以案促改”向基层延伸。
(二)关于“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主体责任未压实”的问题,一是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省体育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各基层党委成立了纪律检查委员会,各党总支、党支部配齐了纪检委员。二是召开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会,逐级签订了具有单位(部门)特点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到签订责任书全覆盖。三是将上廉政党课列入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坚持每半年为基层党员干部上1次廉政党课,党组每半年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四是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党组班子成员自觉抓好分管单位(部门)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管党建与管业务统一起来,做到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有机结合,互相促进。
2.针对“专责监督轻飘飘”的问题,一是在原有2名同志基础上,增加1名同志到局直属机关纪委工作,加强机关纪委力量。从2020年4月中旬开始对省体育系统24个直属单位开展专项巡察工作,加大日常监督力度,主动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二是加大局系统内典型违规违纪问题调查处理力度,实行一案双查,既查当事人责任,又查领导责任。对2019年内部审计发现有问题的11个直属单位进行了点名道姓的通报,对负有责任的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
(三)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以文件落实文件,‘空转’现象突出”的问题,一是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指示精神,吃透上情,紧密结合体育工作实际提出贯彻措施。研究制定了《云南省体育局公文办理工作规则》和《云南省体育局关于规范公文办理和提高运转效率的通知》,规范公文办理;加强文件审核,严格把关,杜绝简单套用上级文件和以文件落实文件现象发生。二是组织开展2019-2020年度群众评议省直机关作风活动,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2.针对“深入基层解决实际问题不力”的问题,一是党组班子成员采取随机调研、专题调研和检查指导工作等形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及时帮助基层群众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建立了云南省体育局机关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和党组书记联系党支部示范点。三是调整了云南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领导班子,指导该中心结合职能职责编制年度创收计划并积极创收,根据年度收入情况合理制定绩效工资标准,确保收支平衡。
(四)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转嫁‘三公’经费”的问题,坚持谁开支谁负责的原则,对机关产生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水电费,从2020年起,全部从省体育局机关公用经费中列支。
2.针对“违规公款出国(境)”的问题,对省北教场体育训练基地违规公款出国(境)的时任领导进行问责处理,对违规报销费用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违规公款出国(境)产生的费用进行了清退。
3.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和“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的问题,一是对省体育专业人员服务中心、运动员招待所违规接待和昆明海埂体育训练基地、省棋牌运动管理中心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的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对违规接待发生的餐费和超标准报销的差旅费进行了清退。三是教育各级党员干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以及财经制度,避免类似问题再发生。
三、关于“党的建设薄弱,责任未压实”方面
(一)关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肃”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党组议事规则不完善”的问题,修订了《中共云南省体育局党组工作规则》和《中共云南省体育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对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进行明确细化、列出具体清单。
2.针对“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格”的问题,一是修改完善了党组会、局务会会议制度和《云南省体育局工作规则》,严格党组会与局务会的职责界限,进一步规范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范围界限、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工作机制,确保“三重一大”事项由会议研究决定。二是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的要求,对处级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进行严格管理。三是严格落实省体育局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方案,对按政策不能兼职的一律限期办理退出手续。
(二)关于“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性不强”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选人用人不规范”的问题,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职数管理的意见》《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管理和使用好领导职数和公务员职级数。二是完善选人用人制度,进一步加强人事干部教育培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2.针对“对下一级班子建设不重视”的问题,一是对省体育局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调研摸底,及时准确掌握干部队伍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下一级班子配备和干部培养选拔工作。二是加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力度,2020年计划分3个批次开展干部选拔、交流轮岗和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截至2020年6月15日,已完成公务员第二次职级晋升工作和机关、直属单位7名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三是加强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的教育培养,注重在脱贫攻坚一线锻炼干部、考察干部,为我省体育事业发展提供干部队伍储备。
3.针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不严不实”的问题,一是结合2016年以来出现漏报瞒报情况,对填报人员开展警示教育,提高填报人对个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对所有填报对象进行学习培训,准确掌握填报的规定、内容、要求等事项。三是对2020年度个人填报的内容规范性、信息完整性、事项关联性等内容进行严格审核,防止漏报瞒报问题的发生,并做好随机查询和重点查询工作。
4.针对“人才队伍建设滞后”的问题,一是启动编制备案管理试点工作,对运动员注册、运动员聘用和试训等作出安排部署,探索多元化模式培养选拔省级运动队伍人才。二是加强与省委编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沟通协调,积极探索在训练单位推行编制备案制管理。三是结合我省实际,根据竞技体育人才、群众体育人才、体育产业人才和管理人才发展需求,科学制定云南省体育人才发展规划。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如教练员、医务人员和科研人员培训,重点加大对紧缺人才、年轻专业技术人才的招聘力度,做好高层次人才的服务保障工作。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基层党组织不健全、换届不及时”的问题,一是对所属基层党组织情况进行排查,按照配齐配强的原则,及时做好基层党组织负责人配备工作。二是指导任期届满未及时进行换届的基层党组织进行了换届工作。三是认真落实任期届满换届提醒制度,对任期届满的基层党组织及时督促其按时完成换届工作。
2.针对“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的问题,一是开展《条例》学习月活动,组织和指导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二是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列入年度党建工作要点,逐级签订年度党建工作责任书,层层压实党建工作责任。三是党组班子成员坚持每半年为所在党支部和分管单位(部门)党员上专题党课。四是对基层党务工作人员进行“微党课”培训,创新“三会一课”的内容和形式,增强“三会一课”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五是加强党建工作的监督检查,推动党建工作任务和各项组织生活制度有效落实。
3.针对“执行‘党费日’制度不严”的问题,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党规,教育党员增强党性意识,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主动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对2019年各级党组织党费收缴情况进行了检查,进一步对党费收缴的标准、时间、程序进行明确,各级党组织严格按要求做好党员党费收缴、登记、公示和党费管理使用工作。
4.针对“党员管理责任缺失”的问题,建立了党员动态管理机制,机关基层党组织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向局直属机关党委(人事处)报告所属党员数量、在职在岗情况和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及时更新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教育党员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员管理。
四、关于“上一轮巡视、审计、主题教育整改不到位”方面
(一)关于“整改不彻底”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上一轮巡视指出财务管理和审计中心职能应予分离。截至2019年6月仍有两家单位的财务未从财审中心剥离”的问题,云南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和云南省健身气功管理中心的财务管理工作已于2020年3月从财务管理和审计中心剥离,配备了财务人员独立负责各自的财务管理工作。
2.针对“上一轮巡视要求‘规范体育场馆、场地设施出租、国有资产管理’,但仍出现模型运动管理中心2018年违规出租出借国有资产”的问题,一是出台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二是将国有资产管理事项统一划归局行政事务管理中心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3.针对“2019年8月底主题教育完成后,党组没有专题研究过整改事宜,持续整改韧劲不足”的问题,在巡视整改期间组织各级党组织开展了主题教育十项专项整治“回头看”,查缺补漏,持续推动整改落实。经局党组研究,组织开展了专项巡察工作,对主题教育十项专项整治“回头看”情况进行了督查,持续抓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成果的巩固提高工作。
(二)关于“追责问责不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上一轮巡视反馈对松茂基地发生训练亡人事故、未进行严肃追责”的问题,一是对省松茂体育训练基地出现训练亡人事故进行再核查,根据管理权限,局党组责成基地对时任教练员进行了问责。二是局党组对基地时任分管训练的副主任进行了诫勉谈话。
(三)关于“长效机制未建立”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2016年以来,省体育局长期存在国有资产监管不到位、财务管理不规范、重大风险隐患不断”的问题,修订了《云南省体育局财务支出审批管理办法》,制定了《云南省体育局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出台了《云南省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云南省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若干意见》,完善制度规定,规范财务管理,加强国有资产监管,防范重大风险隐患。
2.针对“局党组提出建立‘五大风险’防控体系,但至今没有逐一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具体制度”的问题,建立了“五大风险”防控体系统筹协调运转的工作机制,围绕防控“五大风险”建立和完善37项制度,织密防控制度网络,构建科学、安全、高效、顺畅的体育治理体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1-63104325;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拓东路116号云南省体育局直属机关纪委; 电子邮箱:201463288@qq.com
中共云南省体育局党组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