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教育体育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21号)的规定,按照游泳等项目裁判员技术等级标准,经审核,拟批准游泳等8个项目刘鹏辉等141人为一级裁判员,游泳等11个项目宋贵斌等711人为二级裁判员,摩托车等7个项目炎波等137人为三级裁判员。现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0年3月23日至3月31日),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内,如对名单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电话、书面或其他形式向云南省体育局机关纪委、竞赛管理和青少年体育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名及联系方式或当面反映。
举报电话:省体育局机关纪委:0871-63187935
竞赛管理和青少年体育处:0871—63166150
附件:1、一级裁判员称号的裁判员名单
4、关于对游泳等11个项目刘鹏辉等987人批准为裁判员进行公示的通知(2020年第一批).pdf
云南省体育局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