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二次会议第12020011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5-30 15:23:00 来源:本站          

民盟云南省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充分利用闲置资源改建全民健身场地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云南省全民健身事业蓬勃发展

省体育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从体育工作职能出发,围绕“三大定位”精准制定任务目标,积极为“健康生活目的地”和“最美丽省份”建设丰富内涵,找准全民健身着力点、切入点,充分运用云南“户外运动天堂”资源优势开发体育赛事,丰富全民健身活动供给,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民间传统体育活动和沿边地区的跨境体育比赛与交流活动,在大中小学广泛推广多样化的青少年体育运动项目,组织体验云南少数民族和山川秀美特色的自行车、漂流、攀岩、登山等户外健身活动,打造以“七彩云南格兰芬多国际自行车节”为代表的各级各类全民健身品牌赛事。将体育扶贫纳入全省脱贫攻坚总体部署和工作体系,实施体育扶贫工程,在“兴边富民”“贫困地区百县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工程”“贫困地区民族自治县边疆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工程”“村民小组活动场所”、高黎贡山移民搬迁项目建设中,在镇彝威、左右江革命老区,滇西边境、乌蒙山片区,迪庆州等地区,统筹安排各项规划涉及全民健身的资金和项目落地,加大对属于“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的怒江州支持力度。全民健身将多个事业发展整合于一体,成为健康云南、体育强省建设强有力的粘合剂和聚力器。

“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实施以来,累计安排省级资金8.57亿元,争取中央资金3.7亿元,拉动地方数十亿元投入全民健身事业,支持全省125个县(市、区)体育场馆新建和改造项目,694个乡(镇、街道)建设灯光篮球场,11906个村(社区)建设篮球场、配备乒乓球桌,新建全民健身路径2306条。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节节推进、片片解决,实现了95.35%的县(区、市)拥有公共体育场(馆),75.84%的乡(镇)(街道),92.59%的行政村(社区)拥有了体育基础场地设施;2017—2018年正在实施合计1800公里的132条健身步道建设,全省437个各类体育场馆低免开放。近年来,体育部门参与制订、修改、出台、落实各类公共服务规划达45个,涉及体育类项目资金规划26个,制定并组织落实“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配套政策文件7个。

我们持续开展各级阳光体育大会、青少年冬夏令营活动,构建萌芽(小学)、幼苗(初中)、希望(高中)和奋进(大学)四大青少年校园足球品牌赛事,大力推动体育项目进校园,全省共创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207个,各级传统体育项目学校61所,国家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5个。5万余名各级各类社会体育指导员和1820个社会体育组织引领、组织大众科学健身。每年组织国民体质检测人员深入社区农村为群众服务达4万人次,推广科学实用的健身方法与运动处方。开展促进“全民健康”的健身活动,各级体育部门和社会组织带动城市社区、农村、职工、老年人、妇女、幼儿、残疾人等不同群体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全民健身活动。立足于开展结合节假日、农业节令、民俗节日和乡村文化等常态化的全民健身活动,以“全民健身日”为起点、贯穿全年的“七彩云南全民健身运动会”成为群众身边深受喜爱的体育活动载体。2017年,第十三届全运会群众项目22个大项165个小项向广大群众敞开怀抱,数千普通大众参加预决赛、取得好成绩。一批省级、州市级精品赛事涌现,如上合昆明马拉松、中国—东盟国际羽毛球争霸赛、腾冲国际半程马拉松、七彩云南·一带一路国际足球公开赛等赛事活动,高黎贡、大理100、梅里100、丽江100等新型的跑步类越野赛事大量涌现,形式多样的全民健身活动赛事充分展现了云南作为“户外运动天堂”的资质和禀赋。

二、云南省公共体育设施开放工作逐步推进

“十三五”以来,我省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逐步推进,按照体育总局的要求,全省组织实施省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2016—2019年共享受国家补助资金超2亿元,受助场馆45个,主要是座位数20000个(含20000个)以上的体育场、座位数3000个(含3000个)以上的体育馆、座位数1500个(含1500个)以上的游泳馆(跳水馆)。为充分满足人民群众的健身需求,各大型体育场馆坚持以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为目标,着力提升场馆运营管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各大型体育场馆和区域内的公共体育场地和设施免费、低收费向社会开放,实现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35小时,全年开放时间不少于330天。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学校寒暑假期间等,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8小时。大型体育场馆所属户外公共区域及户外健身器材全年免费开放,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对学生、老年人、残疾人等采取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每年“全民健身日”全面免费向社会开放。各大型体育场馆每年举办公益性体育赛事活动不少于4次、举办体育讲座、展览等不少于4次、开展体育健身技能等培训不少于1000人次、进行国民体质测试不少于3000人次。通过大型场馆免费、低收费的全面实施,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此外,各场馆还积极探索运营体制机制不断尝试市场运作模式,在场馆的安全保卫、卫生保洁、绿化养护等服务工作中寻求突破,逐步尝试面向市场购买服务,不断提升公共服务的水平。积极引入社会资本,以公益性与经济效益相结合为原则,坚持免费和低收费运营管理。认真开展公共体育服务通过开展体质监测、技能培训、体育活动指导、公益性体育赛事活动等做好各项健身服务工作。针对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广泛开展免费服务培训和活动。加大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向社会开放的宣传力度全省各大型体育场馆按要求,认真建立服务公示制度,对场馆开放内容、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向社会公开,并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场馆开放工作宣传。

云南省落实国家体育场馆低免开放政策,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22条措施的意见》,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推进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改革的意见》(云政发〔2015〕86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管理办法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为了加强中小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呼应国家大型体育场馆低免开放资金补助政策,省体育局联合省财政厅,对我省中小型体育场馆低免开放加强管理、实施补贴政策,已于2019年2月印发了《云南省中小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云体发〔2019〕6号),主要面向全省300余个各级、各类需面向大众低免开放的中小型公共体育场馆设施,从2019年启动补贴政策,目前,全省中小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已下达到各州市。

三、昆明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成果位居全省前列

在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利用中,昆明市一直走在全省前列。昆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民健身和体育场地建设工作,指导印发了《昆明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120年)(昆政发2017〕38号),积极推动实现全民健身工作“三纳入”,市、县两级将全民健身事业列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全民健身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和政府工作报告,并逐年增加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投入为加快县级体育馆的建设力度,昆明市人民政府于2012年印发了《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县(市)区“五馆”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昆政发2012〕86号),要求到2017年各县区都将建成面积不低于1000个座位的体育馆。为解决健身器材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和昆明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昆明市全民健身设施建设与管理办法(昆文广体联2013〕27号),解决全民健身设施管理跟不上、维修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落实全民健身设施用地规划。将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纳入政府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规划,严格按照《关于加快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按相关标准配套群众健身相关设施,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不低于0.3平方米执行,并与住宅主体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使用。

加快完善全民健身设施体系。重点建设一批便民利民的健身场地设施大力推进市体育中心新场馆的建设。加快县级体育场馆建设的实施力度,新建富民县体育馆、呈贡区全民健身中心等设施。重点加强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呈贡区公共体育设施的合理布局。2018年,按照昆明市“五馆”建设实施意见,石林县民族体育场获得市级补助建设资金200万元。目前,昆明市新的体育中心建设也在积极推进中,已初步选址凉亭片区。

继续打造昆明城市社区“15分钟体育健身圈”。以现有全民健身场所为基础,重点加强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呈贡区公共体育基础设施的合理布局,优先考虑盘龙江沿线片区、公园景区、中心城区文化功能片区、高校园区、交通干道沿线、以及人员居住密集小区沿线的体育设施建设2019年计划建设50个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点,50条全民健身路径。2020年,在昆明主城区实现城市居民步行15分钟就有健身活动的设施,就能享受全民健身服务。同步建设农村公共体育基础设施,实现城乡群众体育设施均衡发展的目标。2018年底,昆明市建设镇级文化体育活动广场330个;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点1494个,健身路径1763条,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平方米。

充分发挥大型体育场馆的功能,做好提升和维护工作。体育场和体育馆是昆明市的两大体育健身运动场所,全年对外开放,公休日、节假日、学生寒暑假每天开放时间为12小时,对学生、老年人、残疾人实行免费和低收费政策。根据群众健身的需求,2018年在体育场外围新建了一条650米的健身步道,并对场馆内陈旧损坏设施进行了更新改造。

充分挖掘潜在空间,不断加大健身步道建设。健身步道投资少,见效快,承载力强,可以满足城市市民多样化的户外建身要求。按照云南省10件惠民实事健身步道的建设要求,我们充分利用森林、湖泊、江河、湿地、山地等闲置空间资源,统筹科学规划,发挥政府在健身步道建设过程中的引导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健身步道的建设,已建设完成47条健身步道。  

四、积极探索综合利用闲置资源改建全民健身场地的途径和方式

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体育健身的多样化需求,弥补人均体育用地面积不足的差距,体育总局积极作为,云南省主动响应,积极转变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原则的要求,把单一由座位数的资金补助标准调整为接待人流量、开放时间、接待质量等为主,座位数为辅的补助原则,进行全国范围的大型体育场馆信息化监管系统试点工作。我省根据脱贫攻坚的相关指导原则,选取国家乙类体育馆曲靖市文化体育公园体育馆、国家丙类体育馆昭通市文化体育场馆管理中心、国家丙类体育馆新平县体育馆和国家乙类体育馆红河体育馆等4个公共体育场馆作为2018年云南省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信息化监管系统试点场馆,按要求完成试点场馆设备改造,积极推进公共体育场馆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形成了第一批进场人次、场内活动状况等场馆开放数据,为下一步完善补助政策提供数据基础。云南省试点因素法分配中小体育场馆低免开放项目资金,将项目资金的分配统筹权下发到州(市)一级,让现有公共体育设施更好地向大众开放,更好地为群众服务。省体育局将场馆开放情况纳入“一部手机办事通”政务APP,首批将41家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开放、电话、定位等信息放入这个平台,便于借助高平台提供整合、综合化的便民服务,首批向大众开放查询服务,便民、惠民的同时,也便于接受群众监督。多种举措,均是在探索现有全民健身场地更好地向大众开放,提高使用效率的途径。

2018年,为着力解决群众“健身去哪儿”的难题,省体育局启动主要建设在群众身边的“七彩云南全民健身步道工程”,初步目标在3年内,在全省整合登山道、城市绿道、慢行道等资源,建设3000公里的登山、骑行、步行等健身步道,形成一张全省体育健身步行的步道网络。截至2019年,省级资金补助1亿元,已建成近1000公里的各类健身步道。各级健身步道规划设计上将体育健身步道纳入了城市建设整体规划布局,尽量与周边健身步道、慢行系统等连接起来,构成“点、线、面”相结合的绿色低碳立体全民健身网络;合理分配场地率与绿地率,进行科学的功能分区;以健身休闲娱乐为核心,结合公园周边的历史、民俗、群众艺术等要素,体现步道生态和人文特色。在体育设施配置上,结合自然条件、因地制宜,合理配置,不盲目追求规模和标准,注重安全实用。统一使用标准的市政设施、公园标识、指引牌、提示牌。在开放服务上,将建设和管理统筹考虑,完善规章制度、引导群众安全、文明、有序地使用,确保长期发挥效益。省体育局注重健身步道建设之后的使用效益,依托各级步道建设项目,在“8?8”全民健身日期间,策划全省“健步走节”,各地要积极联动,让步道边建设边发挥效益,努力把体育健身步道打造成为群众健身交流、强健体魄、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场所,打造成人民群众积极向上的精神家园。

住建部门积极开展顶层规划编制,制定的《云南省空间规划(2016—2035年)》通过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空间规划进一步完善空间治理体系,提出文化体育设施统筹和共建共享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的《云南省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将于近期出台,综合考虑设施服务范围和规划服务人口规模,分为区域级、次区域级、片区级、邻里级和街区级五级进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提出了包括高原体育训练基地、区域级体育中心、次区域级体育中心、片区级体育活动中心、邻里级体育活动中心、街区级体育活动场地、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球场等15项体育设施的最低配置要求,明确了健身休闲设施的配置内容、规模以及布局等要求。已实施的《滇中城市群规划》提出,突出滇中核心区引领带动作用,构建包括体育健身等设施在内的城乡一体公共服务体系。《云南省沿边城镇布局规划》提出,建设全民健身休闲、体育产业发展科研国际文化交流为一体的基地群的目标,提出沿边与腹地、与境外的产业协调发展、体育健身与旅游融合发展要求。正在修编《昆明市总体规划》也将体现全省健身休闲产业发展要求。省住建厅还研究出台了云南省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实现健身休闲设施统筹,补齐健身休闲设施短板,推动城市“15分钟健身圈”建设。正在研究制定《云南省城市现代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导则》,提出要“利用较宽的城市道路、公园、防护绿带及滨河绿带等开敞公共空间构建绿道系统”“结合旅游资源分布情况,研究便于步行和自行车通行的绿道系统”。

五、困难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目前,全省群众性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利用开放还存在困难和问题,如随着城市建设框架的拉动和城市人口的增加,群众体育设施明显不足,特别是一些老旧小区体育建设不够规范,部分乡镇、村级体育场地缺乏,设施配置不均衡,学校体育场地在节假日没有对社会开放。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和贵委提出的提案建议,下一步,省体育局将在做好全民健身场地“增量”的同时,用好全民健身场地“存量”,加大对各类闲置场地的综合利用。

一是从规划入手,加大对闲置资源建设全民健身场地的政策支持等保障力度。在《云南省全民健身条例》修定过程中,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利用公园、绿地、广场、城市屋顶、河湖沿岸、城市道路等建设健身步道、登山步道、自行车道或绿道等全民健身活动场地,有条件的配备健身路径(乐园)。”“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应当规划和建设相应的体育设施,并与居民住宅区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体育场地设施或挪作他用。已建成的居民住宅区未建设体育设施的,应当予以补建,住户给予配合和支持。”“鼓励在居民住宅区建设专用健身步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城市修补、城中村整治改造、荒地治理,统筹规划全民健身设施。”纳入《条例》草案。

二是充分利用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农村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空闲用地等闲置资源,改造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推广多功能、可移动、可拆卸、绿色环保的体育健身设施。在新周期正在研制的《云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草拟过程中,将闲置资源建设全民健身场地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其中。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督促各州(市)、县(市、区)根据目标定位和总体规划,在城乡各层级规划建设中进一步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开展各层级全民健身专项规划,扩大有效供给。根据旅游发展、乡村振兴和居民休闲健身等需求,编制《全民健身系统专项规划》,建立完善步道、绿道、健身服务设施等全民健身系统,实现健身步道与旅游景点、城市公园的协同发展,划定各层级健身系统,构建全民健身体系。依托云南特有的自然资源,将打造集运动、休闲、健身、科普、教育等功能于一体,建设方便群众参与的户外健身休闲新空间。加大对闲置资源建设全民健身场地的保障力度。充分利用全民健身联席工作会议制度,联合26个厅局单位,共同解决健身场馆利用和闲置资源整合的困境和问题。

三是加大对学校体育场地建设力度,探索采用体育彩票公益金,设立“云南省学校体育建设专项资金”,加大对全省中小学体育场地建设力度。同步推进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和社会体育场地设施向学校开放,形成教育与体育、学校与社会、校园与社区共建共享场地设施的有效机制。利用机构改革后教育体育部门合并的有利条件,深化教体融合发展,全面推动学校体育场地对社会开放,在场馆开放学校的基本条件、场馆开放时间、开放场馆名录、开放对象、开放人群准入制度、收费标准以及运营模式等作进一步研究和实践。

上述答复是否翔实,请民盟云南省委给予匡正。我们将加大与贵委的工作沟通,在工作中及时听取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完善工作措施,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全民健身需求再作努力。

 

 

                             云南省体育局

                            2019年5月6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剑  0871—63163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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