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厅字〔2009〕2号)精神,设立云南省体育局,为云南省人民政府正厅级直属机构。
1、拟订体育发展战略,协调区域性体育发展,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2、拟订体育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并督促实施。
3、统筹规划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4、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管理体育竞赛和业余训练工作,设置竞技运动项目,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组织参加和举办重大国际体育竞赛;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5、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6、拟订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发行管理。
7、组织开展体育领域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
8、承办云南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度重点工作
1.深化实施“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不断完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全面完成好本周期我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各项目标任务,做好年底2015年“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跟踪绩效评价和效果评估,推动“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提质增效;二是做好新周期《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编制工作,推动各级政府履行公共体育服务职能,以“三纳入”为基础,不断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全社会参与”的“大群体工作格局;三是有重点、有特点、有亮点地抓好残疾人、民族、老年、青少年、妇女、职工等人群和社区、农村等区域全民健身工作,以承办2015年全国老年人体育工作会议暨第八届全国老年体育科学大会、全国老年体育健身器材展示会为契机,总结我省老年体育工作的先进经验,推动老年体育工作再上新台阶;四是扎实推进第四次全国国民体质监测、6-69岁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活动和体质状况抽测、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等基础性、制度性工作,提高“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科学健身指导服务能力;五是做好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第九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的参赛工作。
2.围绕备战新周期工作重点,进一步增强竞技体育综合实力。一是按照竞技体育发展规律,明确方向,突出特色,做强做大我省优势项目,痛下决心,收缩战线,逐步调整落后项目,创新发展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集体项目,展现竞技体育引领示范作用,逐步建立云南特色的竞技体育体系,提升我省竞技体育综合实力;二是打破封闭发展竞技体育的落后方式,加大省级运动队培养模式的改革探索,加快体教结合、体企结合和体社结合进程,尝试把部分省级运动队项目分流到有条件的州市共同培养,支持社会资源联办,独立承办高水平运动队,探索竞技体育多元化发展道路,建立特点鲜明的充满活力和竞争力的开放式、多元化发展的竞技体育体制机制;三是全面推进第十三届全运会备战各项工作,按照《备战周期工作意见》组织第二轮备战工作盘点,为第十三届全运会预赛打好基础;四是完善对各训练单位的管理考核办法,实现优势项目、潜优势项目、一般项目的动态管理,与各训练单位签订新周期目标责任书,各训练单位要细化项目责任制,完善训练和比赛、名次和成绩并重的内部考核机制,落实责任,严格奖惩;五是加强复合型训练管理团队建设,建立和完善复合型管理团队考核、评估机制,促进团队运行更加专业化、精细化,加强竞技体育理论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深入研究与落实云南竞技体育管理、保障、监督、奖惩措施,为竞技体育发展搭建良好平台,加强竞技体育科研工作,制订云南省体育科研发展规划,积极推进“训、科、医、教”的科学训练一体化进程,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体育科研队伍,加强科研和医务人员跟队服务工作;六是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运动员文化教育管理和考核机制,从实际出发,实行分类指导,责任考核,完善就业安置、社会保险等运动员社会保障机制,继续推进运动员社会保障全覆盖,继续做好年度退役运动员安置工作;七是强化体育行风建设,加强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教育,健全责任考核制度,加大查处追究力度,打牢防范基础,从源头上杜绝赛风赛纪和兴奋剂问题出现。
3.以创新解改革为动力,推动体育产业加快发展。一是按照云南省实施意见和相关配套政策,层层落实任务,结合“十三五”规划编制,全面完成“十二五”各项任务;二是动员、激活全社会的力量,引导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贯彻落实好体育社会组织改革的各项要求,以足球改革为先导,管办分离,更加充分发挥体育社会组织的作用,让成“井喷”之势日益增长的社会体育需要有效转化成为体育发展的强劲驱动力;三是加强协调沟通,推进体育产业融合化,要从面向市场的产品和服务入手,建立多部门合作的工作协调机制,形成政策共享、规划统筹、信息互通、项目共建的工作合力,共同推动体育与医疗、文化等融合发展,大力发展体育旅游、运敌康复、健身培训等体育服务业,重点要在体育旅游推进上有新突破,要继续办好已经取得实效的七彩云南格兰芬多自行车节、昆明国际马拉松、东盟足球邀请赛等体育赛事,扩大品牌效应,提升社会化、市场化运作水平,支持各地策划、举办各具特色的体育活动和赛事,通过体育赛事培育体育旅游项目,推动形成一批特色体育旅游产品和线路;四是强化引导扶持力度,推进体育产业项目化,进一步建立完善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程序,加强宣传、培训和指导,形成规范的申报管理相关制度,要大力推进中国云南高原体育基地项目的建设,已经建成的训练基地要加快研究面向市场的运营方案,开展营销宣传,利用体育对外开放交流平台,推动高原体育服务产业化;五是加强制度建设,查缺堵漏,织密笼子,把好关口,促进体育彩票销售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
4.抓好学校体育、青少年体育工作,推进学校体育活动开展,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一是深入广泛地实施“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加强与教育、文化、共青团等部门的联系,联合举办全省“阳光体育大会”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户外体育活动,形成云南地域性的学校体育特色活动;二是加强学校体育、青少年体育的组织建设,开展体育运动项目进校园示范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户外体育活动营地、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创建工作;三是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在全省各级各类体校中开展创建新周期省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工作,建立省级青少年体育竞赛赛前文化测试工作机制,举办全省青少年体育训练教练员培训班;四是大力推动足球进校园活动,搭建省级青少年体育竞赛活动平台,不断丰富青少年学生体育活动,探索学校体育课余训练和竞赛机制,构建从小学到中学再到大学相互衔接的课余训练体系,形成学校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网络;五是参与制定出台我省中小学体育工作评估办法,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办法,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的实施意见,加强学校体育意外伤害保险的意见、建立学校体育风险管控机制等。
5.以“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主题教育为重点,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一是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继续巩固和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切实做到体育为民、体育惠民;二是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教育党员干部守纪律、懂规矩,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不作为、乱作为、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继续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作风纪律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修订完善《云南省全民健身条例》、《云南省体育设施管理条例》,研究制定《云南省运动员文化教育的实施意见》,切实解决当前我省运动员文化教育中存在的问题,提高运动员的综合素质;四是结合实际,贯彻落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政府机构改革、严格控制编制三项主要任务,进一步调整理顺相关工作职责职能,积极稳妥推进省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五是加强综治维稳和平安建设工作,按照“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确保安全”的目标要求,全力做好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努力确保单位内部安全稳定。
6.以扩大体育影响力为重点,努力常造良好的体育改革发展氛围。一是积极主动与媒体合作,把体育的大政方针向社会、群众广泛宣传,建设体育工作的良好舆论生态,二是要紧扣时代脉搏,对重大赛事活动和体育战线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先进事迹多方宣传,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三是重点宣传“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通过积极、有效的宣传工作,打造云南体育的当家品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体育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6个。其中:
行政单位1个,为云南省体育局(本级);
事业单位23个,分别是:云南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云南省体育工作大队、云南省呈贡体育训练基地、云南省北教场体育训练基地、云南省昆明海埂体育训练基地、云南省松茂体育训练基地、云南省体育局行政事务管理中心、云南省老年体育活动中心、云南省模型运动管理中心、云南省健身气功管理中心、云南省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管理中心、云南省体育馆、云南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云南省体育对外交流服务中心、云南省运动器材装备中心、云南省棋牌运动管理中心、云南省体育局财务管理和审计中心、云南省网球运动管理中心、云南省体育科学研究所、云南省体育专业人员服务中心、云南省体育运动创伤专科医院、云南省海埂运动训练中心、云南省足球运动管理中心;
其他单位2个,分别是:云南省体育局老年人体育协会、昆明体育电子设备研究所,省体育局代编财政拨款部分。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体育局2015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1797人。其中:行政编制57人,事业编制174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0人,事业人员1220人。
离退休人员675人。其中:离休21人,退休654人。
实有车辆编制111辆,在编实有车辆96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云南省体育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公开09表)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体育局2015年度收入合计62,728.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937.93万元,占总收入的82.80%;事业收入8,296.58万元,占总收入的13.23%;其他收入2,494.18万元,占总收入的3.97%。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体育局2015年度支出合计50,546.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934.32万元,占总支出的45.37%;项目支出27,611.94万元,占总支出的54.63%。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体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934.32万元,较2014年增加3,003.94万元,主要是因为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109.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0.2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6,824.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9.7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体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611.94万元,较2014年增加2,759.05万元,主要是因为全民健身活动经费、备战全运会经费、体育场馆设施建设及维修经费增加。
1.具体项目开支
详见附件2: 《云南省体育局2015年度项目支出明细表》。
2.开展工作情况
(1)群众体育蓬勃开展
2015年,省政府将“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列入“十件惠民实事”,全省各级体育部门以贯彻《全民健身条例》为推动,狠抓“工程”实施,各项任务目标圆满完成,成效明显。“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工程”更具基层化。省本级下拨1.3亿元资金,争取中央转移支付资金5471万元,各州市配套3000余万元,支持2个县级、110个乡镇级、3250个村级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招标采购225套全民健身路径器材,超额完成项目预定目标安排。其中,乡镇级超额22.2%完成目标任务,村级超额8.3%完成目标任务,路径工程建设超额12.5%完成目标任务。“七彩云南全民健身组织建设工程”更具社会化。按照分层管理、逐级培训的原则,省本级培训、审批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800人,全省各州市、县(区)分别培训、审批二、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2428人、5303人,超额70%圆满完成任务目标。命名资助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40个、优秀全民健身活动站点50个、优秀体育协会20个。与省关工委、省教育厅共同成功举办了暑假村级完小100名体育教师岗位的继续教育。“七彩云南全民健身活动示范工程”更具引领性。“七彩云南全民健身运动会”带动了16个省级、61个州(市)级、68个县(区)级、65个乡镇级全民健身活动赛事,发挥了典型引路、品牌带动的示范效应。在“全民健身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民族健身操、健身气功展演和全省性球类运动、民族传统体育项目、青少年科技模型赛事活动,带动各类人群投入全民健身热潮。全省各地、各专项体育协会结合自身实际和地域特色举办丰富多彩、特色鲜明、主题突出、参与广泛的群众健身运动会,推动全省全民健身活动深入开展。
青少年体育活动深入推进。青少年体育组织进一步扩大,与省教育厅共同命名了50所云南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50所青少年体育项目进校园活动示范学校,25个省级青少年俱乐部,既推动了青少年体育活动的蓬勃开展,也使其成为培养输送体育后备人才的基础阵地。与省教育厅、团省委联合组织首届“阳光体育”暨青少年俱乐部户外体育活动大会,全省14个州市20支代表队参加;组队参加全国青少年冬季“未来之星”阳光体育大会、全国体育传统项目校园联赛以及篮球、排球、田径、游泳、武术比赛;与省教育厅共同举办5期“加强新时期学校体育、校园足球工作”培训班,中小学校长、体育骨干教师480多人参加培训。
老年体育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全省老年体育经费保障到位,工作推进卓有成效,不断得到省领导的肯定和老同志的欢迎。2015年全国老年人体育协会、第八届全国老年体育科学大会和首届全国老年体育健身器材展示大会在大理州圆满举办。历时5个月的省第八届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是历届老健会规格最高、规模最大、影响最广的一届综合性老年体育盛会。
(2)竞技体育实现新突破
全面落实《云南省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竞技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项目管理,强化项目指标考核,高位统筹,精心组织,初步建立形成优势项目、潜优势项目、一般项目、社会化项目的竞技体育发展格局,竞技成绩取得历史性突破和提升。2015年我省运动员夺得全国锦标赛、冠军赛奖牌45枚,其中金牌15枚、银牌I6枚、铜牌14枚,远超年初制定的在全国两赛中取得20枚奖牌的任务。第十届全国民运会云南省夺得10个一等奖、42个二等奖、27个三等奖,居全国金牌第五、奖牌第三,创历届民运会云南最好成绩;第九届全国残运会暨第六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云南运动员勇夺62枚金牌,位居全国第三,并破世界纪录11项、全国纪录12项,以远超上届运动会20枚金牌的优异成绩续写辉煌;第一届全国青运会,云南运动员以斩获6金5银6铜成绩,金牌数和奖牌数均远超上届(第七届城市运动会获1金);云南女排经过奋力拼搏,12年后再次晋级全国甲A阵营,成为我省集体项目中率先进入全国先进行列的队伍;第三届全国智力运动会,我省运动员勇夺桥牌男子团体金牌,实现我省参加全国智力运动会金牌零的历史性突破,以一金两银的战绩创历史最好成绩。
在国际体育赛场上,云南运动员同样表现突出,成绩优异。围棋运动员柯洁、体操运动员朱晓冬、射击运动员赵声波、竞走运动员苏贤正、山地自行车运动员杨玲等纷纷勇夺冠军或者成绩名列前茅。
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完善公益性青少年体育竞赛管理体制,完善体育、教育部门联办学生体育竞赛制度。充分发挥体育竞赛的杠杆作用,合理调整省级运动会赛制,促进青少年体育训练与专业选材有序衔接,逐步实现青少年体育训练选材、培养、竞赛、输送与专业队伍需求、选拔、训练、成才一条龙。云南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进一步完善“训练、教学、科研、服务”四位一体运行机制,顺利通过高等职业学院的特色评估。
召开竞技体育发展务虚会,邀请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领导、竞技体育前辈、竞技项目负责人、教练等和我们一起分析、一起查找、一起破解我省竞技体育发展难题。
(3)体育产业开辟新途径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会同省发改委编制完成并报请省政府下发了我省具体实施意见。云南是第一批落实国务院46号文件的省份。对符合补贴标准的全省41家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予以补助5072万元,其中争取中央财政补助4622万元,省级配套450万元。推进医保卡用于体育健身消费相关细化政策的研究和制定。推动体育产业纳入《云南省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15-2017 )》《云南大产业发展规划》《云南省发展大旅游产业实施方案》《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等一系列省级重点发展规划。来自25个国家和地区2000余人参加的“ 2015七彩云南格兰芬多国际自行车节”和来自9个国家1100余人参加的“中国云南-东盟国际足球公开赛”在南亚东南亚国家和地区的影响力、辐射力得到大幅提升,为宣传云南,推动云南对外开放、交流和合作做出新贡献。
云南高原体育基地建设顺利推进,高原基地群框架构建完成,以购买基地体育训练服务产生的“基地经济”效应初步显现。仅昆明海埂基地就先后接待国内外100多支运动队共计30000余人到海埂比赛、训练和健身活动。投入资金2000万元支持培育了涵盖高原基地建设、体育旅游、体育健身服务、品牌体育赛事、体育产业平台建设等领域的42个体育产业项目发展。参与编制体育旅游“三年行动计划”,组织参加2015年太原“中国体育文化体育旅游博览会”,在申报的22项中有10项获得“中国体育旅游精品项目”称号,云南省体育局获得“优秀组织单位奖”,在国家博览会平台上推介云南体育旅游取得成效。
体彩销售成绩显著。2015年,在全国体育彩票销量同比减少100亿元,降幅5.66%情况下,云南体育彩票逆势上扬共销售62.29亿元,同比增长5.11亿元,增幅8.93%,年度销量排列全国第8名和西部第1名。筹集公益金16.96亿元,其中,省级公益金8.68亿元,上缴中央财政8.28亿元。代扣代缴中奖所得税9629万元,增加就业1500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体育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001.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1.55%,较2014年增加2,102.74万元,主要是因为增加全国民运会经费、政策性增资、云南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生均经费提高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8%。用于保龄球协会活动经费15.00万元、海埂基地外国政府贷款前期工作经费21.90万元、全国民运会经费62.92万元;
2.教育支出2,571.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25%。用于云南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经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65.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9.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7.33、基本建设支出236.2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13.58万元;
3.科学技术支出564.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9%。用于云南省体育科学研究所453.3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0.0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66.50万元;昆明体育电子设备研究所100万元,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0万元;云南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11.3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0.0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27万元;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452.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0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109.7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71.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85.21万元;基本建设支出8.2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278.03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94.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11%。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54.49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2,990.48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49.14万元;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4%,为云南省体育运动创伤专科医院医疗设备购置经费;
7.住房保障支出568.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1%,为云南省体育局(本级)及直属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8.其他支出10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8%,为云南省高原体育训练基地建设前期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体育局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59.17万元,支出决算为166.80万元,完成预算的64.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37万元,完成预算的11.4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8.27万元,完成预算的66.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16万元,完成预算的92.27%。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均小于预算。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减少30.03万元,下降15.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2.78万元,下降66.9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7.01万元,下降14.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4万元,下降3.24%。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体情况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1.37万元,占0.8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8.27万元,占94.89%;公务接待费支出7.16万元,占4.2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37万元,其中:办理因公出国(境)时缴纳的证照费、保险费等0.10万元、国际旅费0.29万元、食宿及公杂费0.98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用于赴泰国商谈中国·东盟国际足球公开赛筹办事宜,成功举办了2015年中国·东盟国际足球公开赛。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8.5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8.57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保障云南省体育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执行公务活动和各种专项检查,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外出训练及参赛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5年度,云南省体育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7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7.16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7.16万元,无外宾接待支出。主要用于完成省委、省政府的工作任务以及上级部门到我省调研、检查、培训、指导工作;各省体育系统人员到我省学习交流工作经验;各州市及直管县有关部门和体育系统人员来昆汇报工作及报送材料等所发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体育局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1.20万元,较2014年增加46.46万元,主要是原因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较2014年有所增加及新增公务交通补贴费用。云南省体育局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等。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云南省体育局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88.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65.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13.0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09.66万元。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